科技.人文聯合講座/核廢料處置 嚴格審查 步步為營

國際上對於核廢料一般採取地質深層處置,其選址、建廠與營運有一套共通標準,但因各國地質情況相異,各國有「在地化」的程序要走。
我國經多年的規畫與討論,擬將核廢料裝在銅合金製成的容器中,外面包覆以膨潤土等緩衝材料及回填材料,放置在深層的地質母岩中,構成工程障壁與地層障壁的雙重隔絕。
核廢處置場址的安全因子分三個面向評估,分別為特徵(Features)、事件(Events)與作用(Processes),簡稱FEPs。
「特徵」指的是處置系統的設計,包括處置場的設施、容器屬性(抗腐蝕;抗壓性)、母岩特徵及周遭地質特性(有無斷層?火山?),乃至地下水文,及地表生物群落等。
「事件」評估則包括自然災害、人類入侵、洪水淹沒、空襲撞擊、地震活動、氣體爆炸等短期、不連續的突發人為及自然災變事件。
「作用」主要關心場址及設施發生的長期性、漸進的連續作用過程,評估的期限長達一百萬年,例如地殼的抬升與陷落、氣候變遷、生物群落與生態演化、物質輻射與分解、水源與氣體循環、海水面上升下降等。
核廢料的終端處置考慮因素眾多且複雜,核能研究所、台電公司在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的要求下已進行多年分期研究,不時召開專家審議,聆聽各方建言與批評。從前年開始又加入「生物圈評估」流程,也就是說,經過前述FEPs評估篩選出的場址,還要進一步分析三十四類核種從近場(設施附近)到遠場(周邊母岩)釋出滲漏的可能途徑與速率,以及如何影響到生物圈。簡言之,進行地圈與生物圈的介面(Geosphere-Biosphere interface)分析,評估的時間期也是一百萬年。
我國相關單位根據國際規範已對本島與離島的「結晶岩」(不敢指明是片麻岩還是花岡岩)進行多項FEPs論證,近年也展開生物圈因子檢查,但一直不敢對外公開說明,這是因為台灣的政治環境是只要說出岩石名稱就曝光死,連後續的調查與模擬測試都無法進行,遑論設立監測設施。民眾這種心態不可取,只會害慘台灣的生態安全與永續發展。(作者為台灣大學地質科學系退休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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