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憂澄清湖運休園區案助長淹水 市府:兼顧發展永續

高市府表示,對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案,採取較中央所要求滯洪體積更高的出流管制。圖/運動發展局提供
高市府表示,對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案,採取較中央所要求滯洪體積更高的出流管制。圖/運動發展局提供

高雄市小貝湖守護聯盟與地方居民今天到市議會陳議,抗議市府擬定「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暨捷運黃線Y3站建設計畫」恐毀小貝湖滯洪公園,加重淹水噩夢。運動發展局表示,此案是以打造複合型永續運動休閒園區為核心元素,整合周邊湖景、觀光、醫療及捷運等資源並引入商業設施,帶動捷運運量並發展運動產業。

鳳山區文德里位於運動休閒園區下游,有關民眾所提淹水疑慮,市府水利局針對此區域範圍,持續辦理相關的排水改善措施及提升防洪能力。包括寶業里滯洪池完工、增設百甲圳分流功能,持續調控澄清湖水位及增設熱帶園藝試驗所滯洪設施等,文德社區淹水情況已獲得改善,後續Y3捷運站區開發及完成區內滯洪設施後,將上游降雨的地表逕流進行收納,預期可加大減輕鳳山區文德里的排水負擔,減少積淹水的情形。

市府表示,今年0817、0915降雨事件,其中鳳山、鳥松、三民區較嚴重積淹水地點,為鳥松本館路、鳳山八德路二段、鳳山建國路二段及三民區九如交流道北向匝道區域,積淹水地點並不屬於「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暨捷運黃線Y3站建設計畫」小貝湖排水集水區範圍內。這些積淹水點水利局已進行原因調查,並已規畫改善方案,預計於113年汛期前完成改善。

運發局表示,此案經高雄市都委會111年10月審查同意並提報內政部都委會審議,內政部目前已陸續召開3次專案小組研議,在內政部審議過程中,市府會持續進行社會溝通。此案並不屬於淹水潛勢區,但市府仍採取較中央所要求滯洪體積更高的出流管制,規畫設計4萬5672立方公尺滯洪池,並經相關審查會審核通過。澄清湖棒球場園區現況透水面積為7.5公頃,未來經整體檢討規畫及開發建設後,透水面積增為8.2公頃,提高0.7公頃,約提升9.3%。對整體區域排水的規畫,可增加透水面積與滯洪量,並新增延滯洪峰與提升區域排水功能。

運發局說,為維護湖岸景觀及保護既有樹木,運動休閒健康產業區未來建築物將距離現在湖岸邊至少300公尺以上,並研擬樹木保存與移植策略,以融入低衝擊開發同時聚焦原生自然環境為原則。配合未來拓寬道路、新增區內步道、改善人車通行動線等,檢討閒置設施串連整合鋪面後,綠地也將擴大至約 10.46 公頃,將較現有綠地提升1.9倍。

高市府整合相關方案後,預定10月底再提報內政部續審,並配合內政部審議結果修正。高市府表示,澄清湖特定區周邊用地的都市計畫變更及後續開發建設,會尊重自然生態、營造水岸生態與休憩綠帶、保護既有樹木及強化滯洪排水功能。

高雄市政府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案,以打造複合型永續運動休閒園區為核心元素。圖/運動發展局提供
高雄市政府澄清湖運動休閒園區都市計畫變更案,以打造複合型永續運動休閒園區為核心元素。圖/運動發展局提供

捷運 淹水 滯洪池 澄清湖 都市計畫

延伸閱讀

樹林柑園逢大雨必淹 議員促市府接手管理灌溉溝渠

內政部「兩隻吉娃娃圖」形容小犬颱風 網有同感:吉度恐怖!

謝國樑叫陣內政部 王醒之助攻批:林右昌市長任內未解決警力流失問題

新竹棒球場實際覆土最深65公分 比原先承重設計超出35公分

相關新聞

300居民抗議大林蒲遷村不公 陳其邁:已94%居民贊成

大林蒲遷村案引發居民疑慮,今天上午有300人到高雄市議會,希望向出席市政總質詢的高雄市長陳其邁陳情,期盼提高補助,實踐當...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涉案停職今遞辭職書 鄉長補選將展開

屏東縣長治鄉長古佳川因貪汙治罪條例遭屏東地院判處8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5年,屏東縣府根據地方制度法辦理停職,縣府指派參議...

洪一中批澄清湖球場 陳其邁:確實有管理溝通疏失

中職台鋼雄鷹隊總教練洪一中在21日批澄清湖球場工作人員不友善,高市府運發局副局長、科長、股長皆遭懲處。高雄市長陳其邁今天...

影/68歲阿嬤播音員聚落金門腔廣播超可愛 意外爆紅

最近網路社群流傳一段影片,影片中有一位熟女播音員用奇特的音調和口音廣播一段話,聽似親切,但又聽不懂廣播的內容,讓外地來的...

被拱選高雄市長 許智傑笑回:不排除往那個方向努力

民進黨立委許智傑今晚出席雄中家長會暨媒體聯合餐會時,在台上被拱宣布參選下屆高雄市長,許智傑笑著說,「我還沒宣布、還沒決定...

高雄綠園道人行道「機車橫行」! 民眾怒喊太荒謬:你敢走嗎?

高雄鐵路地下化後,市府將鐵道規劃為園道,提供高雄市民休憩空間。然而有民眾抱怨,時常看到機車騎上綠園道的狀況發生,甚至曾目睹推嬰兒車的民眾被迫讓機車過的景象,即使向政府單位反映過無數次,也都被打發掉,直呼「這麼可悲的綠園道,你是行人敢走嗎?」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