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篩試劑過期到底還能不能用? 食藥署提出1建議
衛福部疾管署開放,民眾可到社區藥局領取「免費快篩試劑」,卻因效期將至而一度出現滯銷的現象,針對「過期」快篩的效力,專家看法也不盡相同,衛福部食藥署指出,廠商經安定性試驗訂出產品效期,但會採取較保守作法,不過「效期後」的資訊無從得知,呼籲民眾仍應照產品說明書操作,整體而言,目前流行的變異株仍屬於Omicron家族,市面上快篩試劑都仍具效力。
參與發放快篩的藥局,在前兩天陸續收到產品,不過因為產品效期非常短,有些甚至本月底就到期,一度導致民眾領取意願不高,台大兒童醫院感染科主治醫師黃立民表示,即將屆期的新冠試劑在判讀的品質上並沒有問題,因為製造商需要一段時間測試快篩試劑的穩定性,所以不會將使用期限壓到最底。
食藥署副署長王德原說,「即期」就是還沒有過期,只要是食藥署核可的產品,在效期內都可以正常使用,過期的就建議丟棄,食藥署尊重專家的看法,不過產品在決定有效期限時,都會進行安定性測試,廠商通常會採取保險做法,在真正的效期之前,訂定安全的有效期限,但過了效期後的數據無從得知,呼籲民眾還是要依照產品使用說明書操作,過效期的則以廢棄物丟棄。
由於新冠病毒持續變異,王德原指出,世界衛生組織(WHO)公布,目前流行的變異株仍為JN.1,即便是疾管署昨天公布的KP.2,都是從XBB.1衍生而來,都屬於Omicron家族,WHO列為關注監控,但沒有產生重大變異,雖然感染力強,但致病力弱。
針對快篩準確性,王德原表示,依據WHO發布的變異株資訊,新冠病毒變異株的變異位點,大部分位於病毒S蛋白,廠商於設計檢測試劑產品時,即已考量病毒變異可能,不過大部分產品的辨識位點,設計於N蛋白,較不易受變異株影響產品檢測性能。
王德原強調,考量新冠病毒持續變異,食藥署已建立試劑性能監控機制,包括持續關注變異株發展及相關檢驗試劑性能可能受影響的國際警訊,並要求取得新冠快篩試劑許可證業者,於取得許可證後,仍應執行變異株評估,如有發現可能影響試劑檢測性能的情形,應立即通知食藥署,以確保試劑使用的安全及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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