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客大樓列旅館各宮廟恐慌 陳亭妃:添香油錢不算固定收入
2015年發展觀光條例訂有特定對象住宿場所10年內需申辦旅館登記,過渡期將屆,許多宮廟過無所適從。立委陳亭妃今天邀請全台南市49間宮廟與各主管相關單位開座談會、近30家宮廟出席。她強調,香客大樓無固定收入,沒有營利事實,不可與經營旅館業混為一談。
南鯤鯓代天府、大天后宮、鹿耳門聖母廟等宮廟認為所屬的香客大樓並非營利性質,不應該隸屬於經營旅館認定。南鯤鯓代天府總幹事侯賢名表示,南鯤鯓代天府香客大樓可容納1100人,有人香油錢只添50元照樣入住,把香客大樓列為旅館沒有道理。
他表示,台灣許多廟宇經常跨縣市交流,住宿費用是相當大開銷,香客大樓添香油錢及些許清潔費用即可入住,若是政府強制以旅館業來認定,勢必會削弱現今活絡的宗教活動。
陳亭妃表示,邀請交通部觀光署旅宿組、內政部宗教禮制司與市政府民政局等協商,「確定香客大樓並無固定收入,沒有營利事實,未來將由台南市政府申報從中央觀光署中解除納管」。
市政府宗教禮俗科長張榮哲表示,台南49間有香客大樓、提供住宿宮廟先前查詢都表示沒有營利行為,會再發函請各宮廟確認、呈報中央,中央將會同地方主管機關查核。
陳亭妃表示,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救國團活動中心、寺廟香客大樓等需於114年2月3日過渡期屆滿前,取得旅館業登記證始得繼續經營。但廟宇設有香客大樓僅為服務信眾參香時,簡單住宿使用,「常常都是半夜回去洗個澡稍微休息,隔天一早又要開始緊湊的宗教民俗活動,最重要的是香客大樓並沒有固定收費,都是讓信徒隨喜樂捐香油錢,實在不算是營利事業,不可與經營旅館業混為一談。」
「沒有處理好、會是天大的事情」,陳亭妃說,一再提醒各宮廟,一定要確認沒有任何告示或要求住宿的民眾或香客,必須負擔一定的住宿費用、或收取固定金額清潔費,讓香客自由決定香油錢,沒有固定收費,這樣才可以排除不必申請設立為旅館。
2015年修正的發展觀光條例訂有特定對象住宿場所、10年內需申辦旅館登記,過渡期將屆,政府鼓勵寺廟合法申設旅館;不過多數香客大樓非旅館專業經營,納入旅館管理後稅收、消防公共安全等設施等負擔很大,陳亭妃擔心多數宮廟將無以為繼。
陳亭妃表示,台南市號稱眾神之都、廟宇約1600餘座為全台之冠,是最具有深厚歷史底蘊的城市,「絕不能因為錯誤的認定,致宗教活度式微。今天現場也與相關單位確認,確定香客大樓並無收取固定收入,沒有營利事實,未來儘速將由台南市政府申報從中央觀光署中解除納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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