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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完整標示...新北查紅包春聯不合格率近7成 未改善最高恐罰20萬
農曆春節將至,新北市政府消費者保護官近期會同經發局,透過3種網路平台通路,隨機購買紅包袋、春聯、窗貼等35件春節應景商品,查核標示、品名等,其中有高達24件欠缺完整商品標示,不合格率近7成。經發局表示,逾期未改善將依「商品標示法」第17條規定,處2萬元至20萬元以下罰鍰。
消保官鍾佳儒表示,很多網路賣家以為政府管不到,就販售沒有標示清楚的商品,本次查出商品標示違法態樣,包括未標示商品名稱、進口、代理或經銷廠商名稱、地址及電話、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原產地、主要成分或材料、適用年齡、使用方法或注意事項;或雖有標示,但未以正體中文標示製造或委製廠商名稱及地址。
鍾佳儒表示,實體通路查核容易,稽查人員可直接到實體店面查,而網路較難索取,只能用「秘密客」方式購樣買回來調查,為避免網路業者採取僥倖心理,這次購樣35件商品,分別在3個網路平台販賣,包括紅包袋窗貼等,不合格者一半在新北轄內、一半在外縣市。
經發局商業發展科長陳漫瑄表示,往年較多查春聯等商品,但先前因為疫情關係,網路購物型態成為大宗,業者多改網路販售,因此今年也抽查紅包袋,不合格率高達七成,將針對商品位於轄內業者限期改正,逾期未改善將依「商品標示法」第17條規定,處2萬元以上至20萬元以下罰鍰,嚴重者將函令下架或公告業者名稱,至於外縣市業者將函請外縣市政府輔導業者限期改正。
消保官呼籲,廠商應落實商品標示正確性,不能因為紅包袋價格不貴就忽略消費者權益,提醒民眾選購相關春節應景商品時,應慎選具完整標示商品,要買有「身分證」的商品,以確保消費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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