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村燒肉」遭離職員工檢舉 衛生局複查缺失已改善
高雄「野村燒肉」今年9月被離職員工爆料,指稱明誠店私設中央廚房,未聘用專業食品技師,調醬汁時自行添加己二烯酸鉀(防腐劑),衛生局9月26日派人前往稽查,發現當日作業場所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缺失,但在2天後複查已改善。野村燒肉說,革職員工惡意不實爆料與檢舉,已使野村燒肉遭受嚴重損害,將採取法律行動以捍衛名聲。
高市衛生局表示,9月26日已派人至野村燒肉明誠店與肉品製作場所稽查, 針對當日作業場所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的缺失,經9月28日複查,相關缺失已改善;添加食品添加物,不必由專業食品技師進行。該店醃漬肉片防腐劑添加量檢驗結果符合規定,但外包裝未標示防腐劑等疑慮,衛生局已函詢食藥署釋示,將等函釋結果出爐依法辦理。
野村燒肉昨發聲明表示,明誠店遭不實抹黑,衛生局複查結果全合格。該店9月28日接受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複查,在高達17款檢驗項目中,例如使用之原材料應有可追溯來源之相關資料或紀錄、食材應包裝妥當並分區存放、食品溫度須控制在規定範圍內、食品原物料應分區儲放,並不得汙染食品等,各項目皆取得食品衛生良好規範(GHP)查核合格結果,並無所謂驗出添加物使用違法或標示不符違法之情形。
野村燒肉說,爆料者所謂設置中央廚房與未聘用專業食品技師之說法,是惡意曲解法令,野村燒肉是自助烤肉店,依據《應置專門職業或技術證照人員之食品業者類別及規模規定》,設置中央廚房的餐飲業係指「單餐可提供1000人份以上或同時提供家以上餐飲地點之『熟食』,或僅需簡易加熱之預製食材者」,可見野村燒肉根本沒有中央廚房,並且按食安法相關規定亦無須聘用專業食品技師。再者,由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複查合格之結果,更足證並無爆料者所謂違法情事。
野村燒肉表示,華偉康有限公司早於2019年9月3日即核准設立,且在食品作業流程上早已建立明確規範,爆料者所謂「公司內部疑為省錢,今年6月在明誠店廚房後方成立『華偉康公司』」之指述,完全與事實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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