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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抗發炎?食藥署:「魔鬼爪葉」得加註「孕婦禁用」警語
衛福部食藥署今公告,將針對「魔鬼爪葉」等8項食品原料的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草案。「魔鬼爪葉」目前並不常見於市面,但其實開放使用已久,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魔鬼爪葉於10多年前即開放,當初申請當作茶葉用途,供沖泡使用,但需有警語提醒,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孕婦應避免食用。
食藥署今預告訂定「食品原料魔鬼爪(Harpagophytum procumbens)葉之使用限制及標示規定」等8項草案,預告評論期自預告日的次日起共60日,蒐集各界意見。
林金富表示,魔鬼爪葉的開放相當久遠,甚至是在食藥署成立以前就已開放國內使用,由於過去沒有食安法,本次公告的原料並未完成法制程序,例如魔鬼爪葉,乾燥後用於泡茶的食用用途,就應標註警語,「本產品副作用會刺激胃酸分泌,凡有胃潰瘍、十二指腸潰瘍、心悸、胃酸過多、膽結石患者及孕婦忌食。請勿與抗生素、消炎藥、抗凝血劑同時食用。」
魔鬼爪根、葉使用於國內的量體相當少,根據維基百科資料顯示,魔鬼爪為非洲南部的植物,植物本身、萃取物被認為可用於治療肌肉、關節等多種發炎疼痛,但該植物療法,並未有公認的臨床證據證明其功效。
林金富表示,魔鬼爪葉目前食藥署僅開放一般食品用途,國內並未有任何實證證明其功效,因此不得宣稱療效,稱作藥品。本次訂定的管理規範主要針對魔鬼爪葉、長柄菊、諾麗葉、燕子掌葉、(洋)車前子殼、南非醉茄萃取物、管花肉蓯蓉萃取物及甘蔗蠟萃取物等8項食品原料的使用限制及標示。食藥署也建置「食品原料整合查詢平臺」供消費者查詢。草案正式施行後,違規將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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