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貨稽查啟動 食藥署:111年合格率97% 有廠商罰6萬元
氣候炎熱,食品存放不當容易滋生細菌、發霉。食藥署今啟動「112年乾製水產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針對乾製水產食品,諸如小魚乾、柴魚片等即食食品進行稽查。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稽查重點在於製造廠是否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GHP),去年合格率97%,不合格廠商一家,複查後仍未改善,祭出6萬元罰鍰。
林金富表示,乾製水產食品種類眾多,像是以魚蝦貝類等為原料,利用乾燥加工方式製成素乾品、鹽乾品或調味乾製品,部分調味乾製品之休閒食品,從小吃攤皮蛋豆腐上的柴魚片、綜合堅果內加的小魚乾,都是本次稽查的重點。
食藥署近日將啟動「112年乾製水產食品製造業稽查專案」。林金富說,本次稽查重點除了GHP、食品安全管制系統準則(HACCP)外,「食品業者登錄資訊、原料來源及使用之合法性、產品標示、食品安全監測計畫、強制檢驗、保存來源文件、食品追溯追蹤系統」等項目,並抽驗乾製水產食品相關原料及成品。
林金富指出,統計去年稽查結果,合格率約在97%,有一家廠商有違規情形,經複查後仍未改善,衛生局祭出6萬元的罰鍰;今年將列入重點稽查對象,同時全台所有的廠商都會進行稽查,針對地面積水、病媒蚊、發霉等情形加強確認。
食藥署表示,依食安法規定,GHP或HACCP不符合規定廠商,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8條規定,依同法第44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如未依規定保存來源文件或建立食品追溯或追蹤系統,經命限期改正而屆期不改正者,涉違反食安法第9條規定,依同法第48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若為食品業者登錄不實、食品追溯追蹤建立或申報資料不實,則依同法第47條規定處3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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