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老師不協助路口導護 志工嗆「我們也要退出」
高雄發生國中女老師導護車禍意外,去年底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與中小學校長協會簽訂團協讓教師退出交通導護,多校校長開學後必須自己站路口,志工嗆「老師退出,我們也要退出」,志工與家長團體呼籲交導法制化,保障權利與義務。教育局表示,已加強志工與老師保險,並提供老師補休獎勵,持續跨局處研議更完善配套。
高雄大學政治法律學系教授廖義銘說,建議制定「特殊行路地區道路安全自治條例」,一併納入各級學校、醫院、觀光地區或大型集會遊行區域管理,設置交管管理輔助人員,明訂權利義務關係,不服從交管者給予特殊罰責,可同時洗刷「行人地獄」惡名。
議員陳麗娜今天上午在議會開公聽會。前鎮國中志工團長朱文璋等人表示,志工的命也是命,志工人口老化,學校十幾年只招募到2名新人,九成以上都是阿公阿嬤級,80幾歲還要站路口,老師全面撤退對志工不公平,不要因為個案造成社會另一個動盪不安。
「我一學期平均要站78小時,老師最多輪值20天」一名女志工抱怨說,志工站路口的時間比老師長,不僅要忍受風吹日曬雨淋,路人還不把志工放在眼裡,更不像老師有工會保護。另名志工說,政府應安排導護研習課程,不然大家都不做,「老師退出,我們也要退出,以後乾脆讓小朋友自己走」。
高雄市家長協會代表指出,老師或志工導護都是於法無據,應明訂權利義務與範圍,加強另建立考核制度,給願意站的老師鼓勵。此外,交通導護的指揮權沒有合法化,不能比照警察或義交,應讓交導具備義交身分,許多學校門口沒有交通號誌,須通盤檢討各校通學環境。
教師工會部分,高雄市教育產業工會指出,會員發生憾事才發現制度面不足,簽團協目的是希望補足目前未規範之事,很多學校老師仍站導護,非全面棄守,可以用鼓勵及志願方式。高雄市教師職業工會表示,老師的本業是教學,非交通指揮人員,鳳翔國中導護事件凸顯台灣交通安全的重大問題,不希望用站不站導護來評估老師。
高市教育局副局長黃盟惠指出,老師導護沒有具體規範,不過教育局已授權各校提報導護計畫,另函文教育部行政命令給各校,鼓勵老師導護;已補助志工專業訓練經費,通學步道也積極會勘中。交大副大隊長吳武煌說,法律授權校園導護人員可以檢舉,有關撞傷警察、義交人員可吊銷駕照,目前沒有把交通服務(導護),後續可藉由公聽會結論建議修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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