適用勞基法特休卻限制 工會:1成5教保員自付代課費才能請假
今日是五一勞動節,全國幼教產業工會發布新聞稿指出,特休是勞工的法定權益,但部分學校在契約中將教保員特休比照教師請假規定辦理,要求教保員請假必須自付代課費、學期間不得出國,甚至列入考核依據。教保員適用勞動基準法,工會呼籲勞動局處主動稽查,國教署也應制訂「教保員申訴制度」,不要讓教保人員的休假淪「一國多制」。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針對「公立幼兒園休假權益」進行調查,獲得近500則表單回覆,其中近一成五教保員需自付代課費才能請假,僅有不到三成的教保員是由學校付費聘代課老師,其餘過半數為不另請代課老師,由園內人力協調,但也衍生了人情壓力,使人員不敢依法請假。另外,竟高達六成教保員特休沒休完也未依法換成薪資。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接獲數個陳情案件,皆完全無視勞基法規定,像是園所依據「教師請假辦法」,要求適用「勞基法」的教保員請假應自付代課費,甚至有學校規定只能在寒暑假請休,但寒暑假卻又被要求正常上班,以節省延長照顧人力費用,導致教保員既無法休假又領不到相關鐘點費,可說是兩面剝削。更有學校將請假視為考核依據,園所掌握教保員的考績評分,使得無考核申訴制度的教保員只能自吞苦果。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認為,為營造友善的職場環境與制度,政府應強化機關主管、人事、校(園)長、主任對於勞基法人員相關知能,中央及各縣市教育局處應編列足夠預算及建立完善人才庫,只要教保員請假皆聘用代理人員。
全國幼教產業工會指出,幼教老師是公認高壓力、高風險的職業,專業師資難尋,呼籲國教署應擔起責任,制訂「教保員申訴制度」,避免讓教保員擔心學校運用考核限制人員休假,也鼓勵教保員透過申訴管道勇於檢舉學校不法情事。勞動局處也應該主動稽查,必要時應該採取相關究責行動,不要讓教保人員的休假淪為「一國多制」的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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