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中生割頸案 教育部拍板校安檢查機制分例行、緊急抽查2樣態
新北市某中學日前發生學生入校後持刀械殺害同儕事件,引起各界輿論。教育部今天上午即邀請教師、家長團體、六都代表討論輔導管教議題,以及如何強化高關懷學生中介教育、建立高關懷輔導機制等進行研議,歷時4個半小時討論。教育部長潘文忠會後表示,外界關心攜帶違禁品入校等行為,檢查機制上將區分為例行抽查、緊急抽查等樣態,若執行緊急抽查時,可免除人員陪同,最快今年二月即可上路。
教育部長潘文忠於會後表示,「學校訂定教師輔導與管教學生辦法注意事項」需根據實務需求調整並強化配套,目前歸納後續處理方向。包括明確界定特定學生條件,以及校園安全檢查機制。
潘文忠指出,輔導檢查機制上將區分為例行抽查、緊急檢查2種態樣。其中緊急檢查可區分為特定學生、非特定對象及學生宿舍態樣,後續將就例行抽查、緊急檢查人員類型、人數及必要性、是否增設全班性的安全檢查持續研議相關機制,但進行緊急檢查時,可免相關人員陪同。
潘文忠指出,今天也增加注意事項第29點陪同人員彈性措施。就高中學生會幹部陪同部分,彈性尊重學生會是否參與,如學生會向學校提出陪同參與意願,則學校不可拒絕。
潘文忠也說,本次也明定安全檢查作業流程,包括由學務處安排適當場所進行以保護學生隱私,並提供學生權益說明書宣讀,無論是例行搜查獲臨時緊急搜查,過程全程錄影;若查獲違禁品,由學務處予以沒收或保管,進行拍照保存、留存紀錄,涉及違法事項時通報警方協處。
潘文忠談到,教育現場碰到若師長、學生已察覺部分學生攜帶危險物件,需做緊急處置,但現行做法較難應對緊急狀況,因此應對突發狀況時由教育部提供較適宜的準則,但也要求搜查時均須留存紀錄。過去老師擔心,檢查過程中可能引發衝突甚至惹上官司,因此給予學校明確操作準則,不讓教師過於擔心。
至於「如何強化高關懷學生過渡性中介教育措施」,潘文忠也說,離開少年觀護所後進入學校需有比較適合的中介措施。目前得出共識,建立個案輔導評估機制,並就個案適應銜接情形建議後續計畫,以利能順利入校入班;教育部與地方政府及縣市在地社區關懷據點或民間團體,協力擴充及建置中介措施與基地。
而在校園輔導量能上,潘文忠也說,持續推動高中以下學校增至輔導人員,期望人力增補可提早完成,國中預計於114學年完成;國小則提前至116學年度完成,以充實各級學校輔導量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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