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強制學生繳會費?台師大學生會告贏博生引議 潘文忠回應了
日前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學生會向校內一名吳姓博士生提告催繳會費,一審判吳應付費,但吳生不服上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判吳應繳交700元確定。立法院今天(10/25)舉行教育文化委員會,教育部長潘文忠表示,該案為個案裁決,不會因為判決就修法強制學生繳交學生會費或違背大學法精神。
立法院今天舉行教育文化委員會,審議國立大學預算,並請教育部長潘文忠等人備詢。立委陳秀寶表示,依大學法、大學法施行細則,大專校院學生會可收取會費,但近日台師大學生會判例一出,隨即接獲不少學生陳情。
陳秀寶轉述,學生坦言,不太理解學生會功能或歷來無給予實質協助,因此認為不繳也沒關係,但現已有判例在前,學生憂心未來是否強制收取學生會費,認為有必要向教育部傳達學生的憂慮。
陳秀寶指出,學生會確實是學生自治很重要的一環,但應該透過持續辦理活動、爭取權益,進而讓學生產生認同而繳費。大學法現行只敘明「得向學生收費」,未來是否會修法強制收費,教育部應說明立場。
潘文忠則回應,台師大該案為個案裁決,依照現行大學法或大學法施行細則,學生無繳會費確實不影響其權益。教育部青年署也制定大學學生會運作辦法,規範收費以及收費方式均須公開討論決議,已於法制面規範運作機制,不會因為一個判例就修改大學法或改變原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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