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教法十年大修版本仍惹議 全教總籲廢除特教評鑑
「特殊教育法」正逢十年一次大修,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今天呼籲,立法院審議時應將草案中不符合融合教育精神的條文予以修訂,尤其目前已有95%特教學生被安置在普通學校中,不該將特殊教育獨立於一般教育之外,應廢除特殊教育評鑑。
全教總副秘書長張旭政表示,台灣有95%的特殊教育學生,是安置在普通教育環境之中「特殊教育」根本上就是教育的一環,但刻意用「特殊教育」的名詞,反而造成特殊教育是在普通教育之外的特有制度,而形成了特教、普教分立的狀態,不利於淡化普、特區別的融合教育目標。
張旭政認為,特教法的問題不只在於名稱造成的誤會,更因特殊教育定位不明而形成隔閡。例如普教、特教老師的分工?經費的應用(特教經費的保障)?課程的分合等。其中,最顯而易見且無必要的就是「特殊教育評鑑」。
張旭政表示,教育機關對學校的校務評鑑或校長辦學績效考核本就應該包含特殊教育在內,而不應該在綜合性的學校評鑑之外,另立一個「特殊教育評鑑」,等於是把特殊教育畫在一般教育之外,形成另一套制度,致使學校內築起普教、特教的高牆。
根據全教總今年初調查,有87%的特教老師認為特教評鑑對教學沒有幫助,其中還有63.8%的教師認為不但沒有幫助,還對教學造成困擾。
全教總特教委員會副主委鍾正信表示,特教評鑑不僅是築起普教、特教的高牆,更是一場繁重的特教文書軍備競賽,是特教老師的夢魘。他表示,教育評鑑能否促進教育的進步,本就具有高度爭議性,而從教學現場的回饋中,已經明確可知不僅沒有幫助,反而形成困擾。
另外,國教署今天公告「國立特殊教育學校112學年度國民教育暨學前教育階段特殊教育學生聯合安置簡章」,身心障礙兒童如符合報名資格且有意願就讀國立特殊教育學校幼兒部、國小部及國中部者,家長可於明年2月13日至3月3日向受理報名單位提交報名資料,由國教署召開聯合安置會議進行安置,安置結果將於112年5月中旬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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