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教團憂高中校長遴選喬志願 教育部:納入修法研議
全教總今天表示,教育部應盡速修正遴選作業程序,避免公立高中校長遴選喬志願鑽漏洞。教育部回應,將持續蒐集各方意見,適時納入日後修法研議。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發布新聞稿指出,依照「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規定,公立高中校長遴選會辦理校長遴選的審議作業期程分為「延任及連任」、「轉任」、「新任」。
全教總指出,為尊重校長選填學校的意願,教育部國教署允許校長可選填1個志願,但只要校長轉任數小於等於出缺學校數,就極可能被「喬」成1個校長只填1校,這種喬志願鑽遴選辦法漏洞的模式,將戕害出缺學校的權益。
為杜絕這種投機的不良風氣,全教總建議教育部盡速修正遴選作業程序,將原來作業期程3階段改為2階段,將「轉任」、「新任」合而為一,讓轉任校長、優秀主任、非國教署學校的其他縣市校長皆可參加校長遴選,才能兼顧校長選填意願,並保障學校選擇校長的權益。
教育部透過文字回應,現職校長參加遴選的選填學校屬於個人意願表達,而校長遴選委員會的職權是本於公平、獨立立場,為學校選擇合適領導人才,若校長僅選填1所學校,於遴選會中未獲同意連任或轉任,該校長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可選擇退休、參加新任校長遴選或回任教師。
教育部提到,依高級中等教育法規定,參與遴選的現職公立高中校長應接受辦學績效考評,考評結果績效優良者,可在同一校連任1次或優先遴選為出缺學校校長,相關遴選作業僅為使校長遴選順序明確;為維持校園穩定,並為學校遴選適任優秀校長人選,對於遴選作業順序,教育部將持續蒐集各方意見,適時納入日後修法的研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