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校長遴選制度挨批「喬家大院」 全教總籲修法解決
全國教師工會總聯合會周一召開校長遴選會淪為橡皮圖章記者會,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協會回應有提供如「教師介聘般的平台」,但遴選一切依程序進行,也非自行協調對調或多角調。全教總今天再度呼籲教育部應修正校長遴選作業期程,改善校長遴選辦法的制度漏洞;另也應將志願數從低標一所改為「應填二至三所」,讓志願形成複數決,杜絕有心人士分配私利。
全教總今天再度召開記者會,全教總理事長侯俊良表示,高中校長20年前由官派改為遴選,杜絕官派的弊端,但現行遴選辦法卻被操作成少數人能決定什麼能送到遴選會,已經與官派無異,甚至形成「一個蘿蔔一個坑」的現況。
侯俊良也說,校長協會日前證實設立教師介聘般的平台,但他認為,教師借聘與校長遴選是天差地別的概念,教育部竟也默許這類情事,嚴厲要求教育部徹查,拒絕私相授受以及事前操作,避免違反公務員服務法的精神。
全教總高中職主委張瓊方也說,中小學校長遴選弊端由來已久,儘管各級教師組織提出許多建議,卻不見各主管機關虛心受教檢討。她也憂心,若放任這種風氣瀰漫,校長遴選制度原先「以校為本」的美意,將被扭曲成「以校長為本」,建議教育部應修正相關規定。
包含修正「高級中等學校校長遴選聘任及辦學績效考評辦法」第五點規定,將原先的三階段遴選作業改為二階段,即(一)延任及連任之審議;(二)出缺學校之審議,換句話說就是解決延任及連任審議後,就開放讓符合資格的校長、主任來參與遴選,廣納人才參與遴選,才是最符合學校發展的最佳利益。
另外也要修正該辦法第八點,將應選填一所至三所出缺學校,改回民國99年的「應選填二所至三所」版本。張瓊方說,高中校長遴選應比照大學,要有複數候選人才可以辦理遴選,若校長最後落馬也要接受現實,可以選擇申請退休,或是參加新任校長遴選或回任教師。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協會先前回應,校長協會僅提供平台,如同教師介聘,校長尚需經過評鑑及實地考評、經全校教師投票,並由教師代表進遴選委員會報告後投票,而教師介聘未來是否也比照辦理,須經過教評會通過後始可報到,而非自行協調對調或多角調,媒合成功後即行報到,該校必須完全接受而無任何表決權。
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校長協會理事長陳藝昕今天也說,去年也有校長連任沒過,最後一位退休、一位回任教師,這就是遴選委員會尊重教師代表、家長代表的意見。她強調,遴選委員來自不同組合,會切入不同角度,平台本於服務,且前年十月教育部、教團、家長代表討論校長填一到三個志願,最後定案未改,是大家共識,就是希望幫學校找到適合的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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