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偵辦「綠雞蛋」8小時殺上門找發文者 北市警:未違反法定程序
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接獲農業部提告,偵辦新北市謝姓男子網路貼文綠雞蛋案件,8小時內找到人,並製作筆錄後函送法辦。台北市議員羅智強、游淑慧指出,妨害名譽不是重大刑案,應依規定寄通知信,而非警察殺上門違反正常程序,當質疑警方為何這樣做?被回應是因涉及重大民生,因此兩人也告發陳建仁和陳吉仲涉及重大民生議題,呼籲今天晚上11點前傳喚2人說明,比照辦理。
台北市警察局對刊登「綠雞蛋」一案違反正常程序,回應指出9月27日受理農業部告訴妨害名譽案後,查明行為人身分,依法製發通知書,到案時日為112年10月4日,由於此案與論已遭社會熱議,有立即查明事實必要,警察局指派員警,當天送達至應受送達人處。
台北市中正二警分局長李憲蒼說,警方依法完成送達後,應受送達人向警方表示,由於因為工作原因,往返新北、台北舟車勞頓,希望當下就近到派出所接受詢問,員警應請求到新北市新莊分局丹鳳派出所製作筆錄,全程沒有使用強制力,也沒有逮捕問題。
警察局強調,警方依刑事訴訟法等規定實施調查、通知及詢問筆錄,沒有違反法定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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