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虹安被起訴貪汙 林志潔批藍白護航:嚴重錯置法律
新竹市長高虹安被控貪汙助理費案件遭北檢起訴,持續引起各界討論。有律師背景的民進黨新竹市立委參選人林志潔批評藍白兩黨護航高虹安卻嚴重錯置法律、誤導民眾視聽,強調國家編列給立委助理的費用有一定的用途,並不是委員的零用錢,立委有公職身分壓迫助理詐取財物就是貪汙,「貪汙零容忍」。
林志潔說,昨天夜裡參與城隍廟開福門儀式,巧遇立委鄭正鈐,委員跟她請教關於詐欺取財的構成要件,因此她特別發文說明法律見解。
林志潔表示,所謂利用職務詐取財物,是指公務員基於公務身份或公務內容,利用詐欺方式,取得原來不屬於自己的金錢或財產。例如明明沒搭高鐵,卻用家人搭乘高鐵的車票報帳,或明明沒有加班,卻填寫加班2小時費用,得到不應該得到的加班費。
她也提到,貪汙治罪條例刑度很重,公務員這些做法雖然已經符合利用職務詐欺取財的要件,屬於犯罪無疑,但因為這些幾百元的小錢,和貪汙治罪條例動輒七年以上有期徒刑的處罰相比,會有「情節輕微、處罰嚴重」,不符合比例原則的問題。
至於高虹安的案件,林志潔說,行為人之前是立法委員,詐取的是把國家發給助理們的「薪水」和「獎金」,要求助理填寫不實的文書申請書,將錢拿到手,以供自己使用,但這些是助理們的薪資、獎金,並不是委員的零用錢。
林志潔強調,聯合國反貪腐公約認為貪汙零容忍,貪汙治罪條例對公務員情輕法重的問題,要透過修法來解決才是根本,她認為情輕法重和目前的這個案例事實,半點都搭不上邊,請勿「竹篙湊菜刀」,誤導大家對於貪汙定義的認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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