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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補習班擅餵學童「利他能」 疑似服藥案例新增至5人
宜蘭某補習班擅自餵食學童三級管制藥品「利他能」,包含最早發現的2童,疑似已有5位學童服藥,全班106人中,18位學童家長要求篩檢,縣府已安排11人檢測。據了解,這批藥物是有學童經醫生開立處方取得,寄放在補習班處,補習班使用不慎,擅自餵食其他學童。
宜蘭縣府本月14日透過社會安全網,獲報壯圍某補習班擅自餵學生服用,15日通報地檢署,16日檢方聲請搜索票,17日到該補習班搜查,傳訊補習班負責人、3位家長、3位學童與2位證人,全數無保請回。縣府目前發現5名學童疑似有服用藥物,已令該補習班暫停招生並限期改善,近期將開短期補習班不適任人員認定委員會,審議相關教職員。
縣府表示,該補習班學童皆可免費篩檢,費用由補習班支付;目前有18位學童家長提出篩檢需求,包含沒有明確用藥史,但家長仍有疑慮的個案;有用藥史的5人中,2人願意接受篩檢,另外3人不願篩檢但會配合調查;目前安排11人檢測,預計下周結果出爐,餘人聯繫中。
食藥署指出,根據業者說法,學童服食的是「剩藥」;據了解,有學童經醫師開立處方,取得「利他能」帶到補習班給老師保管,老師將藥給該生使用後,覺得能改善專注力,便將剩餘藥品也少量餵給其他未經醫師開立處方的學童,數量大約是4分之1到3分之1錠左右,次數為1次。
衛生局長徐迺維表示,利他能是治療兒童注意力不足過動症主要藥品,但須經過醫師診斷才能使用,擅自用藥違反醫師法等相關規定;陽明交大附醫精神科主任趙又麟指出,藥物治療是改善過動症重要方式,利他能等藥物在適當使用下,可顯著降低患者成年後意外傷害、情緒障礙和染毒的機會,不該被汙名化,但也要遵照醫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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