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迴避憲法問題 兩岸怎和平?
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賴清德,在候選人辯論會媒體提問時,對「是否認同中華民國憲法以及兩岸定位的相關增修條文?」採取完全迴避的態度,不肯認同中華民國憲法。這樣,賴清德就有義務清楚告知選民,在他的認知中,他是在競選哪一個國家的總統,他的國家領土主權範圍是什麼!
賴清德以迴避的方式表示,「如果拿民國三十五年所制定的憲法來看,其實會失望的。當年李登輝總統任內推動六次修憲,目前在台灣運作這部分是增修條文,以台灣發展為中心內涵的增修條文,在這種狀況之下,如果憲法或其他法令可以團結國人,當然要尊重要採用,用來解決兩岸的問題,那是另一個層次的問題」。
賴清德除了逃避問題,更明顯表達出對憲法的無知與不尊重。李總統任內的六次修憲,再加上民進黨陳水扁任內一次,共七次修憲中,憲法第四條有關國家領土的條文「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之疆域,非經國民國大會之決議,不得變更之」,完全沒有更動;而且七次修憲,均是「為依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做為修憲前言。依賴的說法,這樣七次修憲均是以「以台灣發展為中心內涵的增修條文」的內容,他是否應該「要尊重要採用」、「用來解決兩岸的問題」?
其次,賴這種想逃避/打混仗之法,民進黨早在李登輝執政時就曾想到過。當時民進黨想利用提請大法官會議解釋來偷偷逃避/改變有關憲法第四條所界定的中華民國領土概念,同時冀圖用此為其台獨黨綱解套。結果大法官第三二八號釋憲狠狠打了回票,解釋文表示,有關「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為重大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之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這是非常嚴肅的問題。如果賴可以在這重大議題以如此方式對待,還可以當選;那憲政慣例定會創下一個可怕的先例,即:總統候選人可以不必對憲法忠誠,不必謹守憲法,可隨其個人意玩弄憲法;這樣的國家破敗成為必然。同時也表示,這個國家的人民並不把總統是否必須恪遵憲法當成重要的事。且依賴清德的性格,他勢必將這樣的勝選,當是人民對他這種台灣/中國政策概念蓋下的同意章,所以,一個更加激進與具挑釁性的兩岸政策將出自賴清德之手,並非不可能。
在這種情況下,我們還能期待一個和平穩定的兩岸關係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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