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憲法一中 沒兩岸經貿談判
中國大陸商務部日前宣布台灣貿易壁壘屬實,再度引發ECFA是否被廢止的政治疑慮。其實目前兩岸雙方敵意日升,政治、經貿、軍事及打擊國際參與等的軟硬體武器都會被用上,可單項打擊,也可能多項相互為用。我方也有策略,例如利用去中、反中作各種認知作戰,阻擋大陸和平統台的可能,也是軟體武器的運用。
兩岸的政治經貿政策是無法分割的,假如執政者不遵守「憲法一中」,就不要想去談兩岸經貿協議,以免這個黨談成了,另一個黨執政又不去遵守,徒浪費大量資源、人力及經費。回想ECFA談判期間,我方經貿官員及海基會人員往返大陸的次數,應有上千人次以上;花費巨額經費,來回奔波,廢寢忘食,辛勞備至,好不容易完成了早收清單,但也只是「前菜」,陸方給我方五三九項,我方給陸方二六八項,但僅占全部貨品項目的百分之五。
依據ECFA協議文本規定,雙方應不遲於生效後六個月內,就貨品貿易協議及服務貿易協議展開磋商並盡速完成,後因我方發生太陽花事件,未履行約定,雙方所做的努力及花費的資源等於白費了。早收清單的五三九項固然重要,未完成占百分上九十五貨品項目的貨貿協議及服貿協議更為重要,此延誤不但錯失良機,也影響未來加入多邊經貿協議的機會。
未來假如要恢復兩岸經貿談判,就應以固化的憲法一中認知為基礎,執政者要講「維持現狀」,就應把定義講清楚,到底維持那些現狀,不能模糊;「行為規範」也要講清楚,才能建立互信,不能一方面想要建立經貿關係,另一方面又利用各種方法和機會打擦邊球搞去中、反中,使對方對和平解決兩岸問題的可能性絕望,屆時即使尚未發生戰爭,但可能各種軟硬體武器都會併用一起上,而不只是經貿的打擊而已。
台灣要能繁榮發展,必須切實固守憲法的國家路線,不能違憲、變來變去不受約束,否則受害的將是全民的安全及福祉,特別是年輕人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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