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園霸凌防制策略 脫離國際

校園霸凌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校園霸凌示意圖,非新聞當事人。 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閱讀廿五日民意論壇張金章老師「防校園霸凌 別被民粹牽著走」一文後,欣慰有教育人員踏上第一線論述校園霸凌議題,並指出現行我國在處理校園霸凌的謬誤之處。就以國際通行、學理論證與防制策略的角度來說,張老師所言皆可做為教育部此次修訂「校園霸凌防制準則」的重要參考。

該文所指出的現況困境,也是目前我國處理校園霸凌事件與國際、學理脫軌之處。基於長期投入校園霸凌與少年犯罪防治的角度,提供以下意見供有關單位思考:

一、霸凌知識體的搖擺:二○一○年底發生桃園八德國中校園霸凌事件,引發社會對校園霸凌事件的重視,當時教育部便引進諸多國際、學理的定義與防制模式,後於二○一二年制訂「校園霸凌防制準則」,從全球共同觀點來防制我國校園霸凌的問題。但到了二○二○年,只因要將教師加入霸凌準則的規範對象,硬是將國際學理中關於霸凌要件極為核心的「勢力失衡」要件刪除;到了今年又企圖將另一核心的「長期持續」要件弱化。若此次修訂結果如此,也正式宣告我國校園霸凌防制策略完全與國際學理脫鉤。

二、師生衝突與生生衝突的定性謬誤:現行「校園霸凌防制準則」把師生衝突及生生衝突都放在同一準則內進行規範,這只是凸顯對兩者之間的定性誤解。生生衝突是屬於少年偏差行為學的範疇,其防制策略與技術在於教育、輔導、指導或矯正;而師生衝突則是屬於管教權力濫用的議題,其防制策略與技術在於行政調查、懲處與再教育輔導。這兩個不同性質的議題卻擺在同一個準則內,妄以同一個霸凌定義作為處理標準,當然會產生捉襟見肘的現象。將師生衝突與生生衝突各自獨立、建置處理法規才是解決之道。

三、處理過程極端向法律傾斜,完全漠視教育輔導功能:校園霸凌既然冠上「校園」二字,自然是採取校園處理模式;就如職場霸凌、監獄霸凌、軍隊霸凌,都自有依其組織運作而制訂的操作基礎。揆諸國際學理對於校園霸凌的操作,皆採取柔性的教育輔導模式;唯獨我國卻反其道而行,採剛性的行政調查模式。更有部分行政法院判決認定校園霸凌調查處理係屬行政處分範疇,徒將我國校園霸凌的處理推向教育行政司法化之路。難怪教育界一直有些呼籲「請政府成立校園法庭」、「都讓法律來就好,還要教育做什麼?」

四、以「判定成案率」做為評估防制成效的迷思:筆者參加某次專家座談會上,聽到官員稱:因為立委質疑我國校園霸凌判定成立率只有一成,所以要修改準則擴大判定成立範圍。本次修訂準則的依據若真是如此,那麼又是因誤解校園霸凌而修法的例子。依據世界衛生組織最新統計,全球校園霸凌率依國情不同,介於五%至卅%,全球平均值介於十%至十五%之間波動。若我國校園霸凌判定成立率在一成左右,也在國際標準區間,為提高校園霸凌判定成立率而修訂擴大成立門檻,實無必要。

教育部 霸凌 高校

延伸閱讀

江宏傑桌球館28日起暫停營業 北市府將行政調查

圍棋/蘇聖芳指控欠薪、遭霸凌 體育署、國訓中心回應了

圍棋/控周俊勳性騷蘇聖芳淚訴 訓練期間還遭隊友霸凌嘲笑

霸凌草案挨批重調查、輕輔導 兒權團體憂校園變法院

相關新聞

「六無主委」提油救火 人民無望

新春期間,海巡署小艇在金門海域撞翻陸籍漁船卻沒錄影,海委會主委管碧玲第一時間未開誠布公。民進黨政府仇中,如果陸籍漁船違法...

大屋頂下/「三個面對」與「三個回到」 從八田與一回到蔣經國

兩岸正在等待五二○開啟新局之際,金門發生覆船,弄得氣氛很糟。但覆船只是偶發的局部事件,不免有針鋒相對的操作;兩岸新局則應...

金廈事件啟示:兩岸火藥庫須降溫

俄烏戰爭打了兩年,烏克蘭總統澤倫斯基公開承認烏軍陣亡人數達三萬多人,約為全國總人口數的千分之一。不論這個數字是否低估,死...

大屋頂下/拜登不支持台灣獨立 賴清德要顧好護位神山

賴清德在當選之夜的國際記者會中有兩段簡短談話論及國家認同與兩岸關係。

大屋頂下/民眾黨的三大戰略目標 柯文哲的可能與不可能

選前,有人問柯文哲:如果賴清德勝選,立法院三黨不過半,民眾黨成了關鍵少數,將靠向民進黨成為執政黨?或與國民黨並肩為反對黨...

結構羈絆非新總統違憲藉口

在新的中華民國總統即將被選出來之際,許多有關台海兩岸及周邊關係的可能變化已被多方分析。這些不只是對他相關執政團隊的挑戰,...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