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施工意外!陸軍二支部美崙營區工程鷹架倒塌…6名工人受傷

歌迷退票聲不絕 大陸「演唱會經濟」快被玩完了?

MLB/水原案還有案外案?大谷「前天使親密隊友」也找相同組頭下注

遼寧3任公安廳長受賄逾52億 他第一次出手就收22紙箱現金「車子拉不動」

李文喜(圖)、薛恒、王大偉3人接連執掌遼寧省公安廳近20年,合計受賄超12億元人民幣。(影片截圖)
李文喜(圖)、薛恒、王大偉3人接連執掌遼寧省公安廳近20年,合計受賄超12億元人民幣。(影片截圖)

李文喜、薛恒、王大偉,曾是遼寧省公安一號警號的佩戴者,卻執法犯法,成不法商人保護傘。其中王大偉受賄5.55億餘元(約新台幣24.2萬元),近半來自遼寧忠旺集團實控人劉忠田,劉忠田第一次出手就是4000萬元人民幣加上400萬美元,裝了22個紙箱子,把用來拉錢的商務車都壓得上不了地庫的斜坡。

香港文匯報報導,6日晚在央視播出的反腐專題片「持續發力 縱深推進」,講述三人接連執掌遼寧省公安廳近20年,合計受賄超12億元人民幣(約新台幣52億元)。專案組形容,遼寧公安系統政治生態遭到嚴重破壞,李文喜是始作俑者,薛恒是推波助瀾者,而王大偉是興風作浪者。李文喜收受賄賂共計5.41億餘元人民幣,絕大多數來自一名叫劉志廷的鐵礦礦主,李文喜通過幫其非法採礦脫罪「打招呼」,得到了某鐵礦30%的股份。李文喜安排妻弟出面掛名,自己藏身後台操盤,成了穿著警服的礦山老闆。

李文喜、薛恒、王大偉(圖)3人接連執掌遼寧省公安廳近20年,合計受賄超12億元人民幣。(影片截圖)
李文喜、薛恒、王大偉(圖)3人接連執掌遼寧省公安廳近20年,合計受賄超12億元人民幣。(影片截圖)

繼任者薛恒受賄總計1.35億餘元,在擔任公安廳長兩年多時間裡,多次濫用職權或職務影響力,為商人老闆在案件處理、企業經營、工程承攬等方面提供幫助。薛恒和李文喜的職務交接,使得以權謀私、執法犯法的惡劣風氣也無縫銜接,並進一步擴散蔓延。

薛恒的繼任者王大偉變本加厲,受賄共計折合5.55億餘元,其中一半來自於遼寧忠旺集團實控人劉忠田。遼寧忠旺集團曾是亞洲第一大鋁型材生產企業,如今卻已申請破產。其由盛而衰的根本原因,就在於劉忠田長期靠金錢開道,靠違法違規手段獲取資源,進而又脫實向虛,無序擴張,最終難以為繼,轟然崩塌。在此期間,王大偉一面向劉忠田通風報信,一面干涉辦案,極力包庇劉忠田,幫他拖延忠旺的「爆雷」時間,致使錯失了化解金融風險的最佳時機,嚴重損害黨和人民的根本利益。

此外,王大偉還大肆賣官鬻爵,多次提拔商人老闆推薦的幹部,使得商人老闆利益的代言人滲透到系統內。

去年1月,法院一審判處李文喜死緩,在其死刑緩期執行二年期滿依法減為無期徒刑後,終身監禁,不得減刑、假釋;當年12月,薛恒被判囚17年;2023年10月19日,王大偉受賄案開庭審理,法院將擇期宣判。

李文喜、薛恒(圖)、王大偉3人接連執掌遼寧省公安廳近20年,合計受賄超12億元人民幣。(影片截圖)
李文喜、薛恒(圖)、王大偉3人接連執掌遼寧省公安廳近20年,合計受賄超12億元人民幣。(影片截圖)

公安 反腐 央視

延伸閱讀

央視揭貪腐情節!遼寧3任公安廳長貪52億 他樂收22箱現金「壓到車子拉不動」

柯基生病耍任性!主人端水牠撇頭拒絕「用湯匙餵才願意喝」:人家不舒服要馬麻疼

綠批侯友宜凱旋苑未依法公安申報 北市建管處:非屬應辦場所

綠控凱旋苑未申報公安 侯辦闢謠:睜眼說瞎話

相關新聞

習普中南海會晤 談烏克蘭危機

俄國總統普亭訪問大陸兩日,除與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兩場會談外,十六日晚間兩人還在中南海舉行「小範圍會晤」,新華社報導,兩人...

習普會 中、俄將深化軍事協作

俄羅斯總統普亭昨天抵達北京,開始新任期後為期兩天的首度出訪,大陸國家主席習近平與其舉行兩場會談,表示要「進一步加強發展戰...

普亭訪哈爾濱成敏感詞 當地學校要家長盯好小孩「發文趕緊刪!」

俄羅斯總統普亭今天訪問中國,明天將轉往哈爾濱參訪「哈洽會」。有哈爾濱民眾爆料,當地學校日前通知家長囑咐孩子「要注意言論」...

國台辦懲戒台灣5名嘴 陸委會:北京對自身體制缺乏信心

大陸國台辦15日宣布,將推出「懲『獨』法律措施」,並稱因蓄意編造有關大陸的虛假訊息,對劉寶傑等五位台灣名嘴與其家屬進行「...

大陸宣布將推出懲「獨」法律措施、制裁劉寶傑等5名嘴

準總統賴清德即將就職之際,陸續宣布的新政府高層不少有獨派背景,大陸國台辦15日宣布,將推出「懲『獨』法律措施」,並表示因...

普亭接受新華社專訪:俄中關係已達歷史最高水平 仍持續加強

俄羅斯總統普亭接受新華社專訪,普亭表示,俄中關係已達到歷史最高水平,即使面對嚴峻的國際情勢,兩國關係仍持續加強。當代俄中...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