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鎮漁港船員會館營運效益差恐淪蚊子館 漁業署回應了
高雄前鎮漁港81億改造案引發中央補助地方分配不公爭議,其中中央斥資4億餘元興建的船員會館年底要開幕營運,但漁業署去年三度標租都乏人問津,將交由高雄區漁會承租營運,然而漁會、船員均不看好其效益,憂心恐淪為蚊子館。漁業署今表示,船員會館以服務船員為主要營運方向,落實保障外籍船員權益福利的決心。
漁業署說明,前鎮漁港為中央主管的第一類漁港,也是遠洋漁業重要基地,但已有50年未投入大型建設,因而有碼頭水深不足、市場設備老舊、港區及周邊社區雨汙水排入港區等問題急需改善;此外,全國1100艘遠洋漁船中,前鎮漁港就有444艘,占全國40%,且大多為300噸以上大型漁船。
漁業署表示,為符漁船大型化停泊需求、提升加強船員權益照顧,帶動轄區產業升級及經濟發展,專案經費投入深水碼頭整建、新建多功能水產品運銷中心、既有魚市場整建、多功能船員服務中心及港區環境改善與下水道建設,是對應產業需求,並獲漁會、漁業公協會及在地居民的支持與肯定。
漁業署指出,船員會館主要是提供每年約1.5萬人次的外籍船員,隨近300艘遠洋漁船返港,能夠購物、餐飲、交流、住宿、盥洗、祈禱、運動、諮詢、關懷等而設置;會館一樓為商店區及餐飲區,提供購物、飲食;二樓設有淋浴間、祈禱室、交誼區,無償提供盥洗、休閒、娛樂、祈禱、與家人視訊等,滿足身心靈需求,及相關關懷船員團體駐點進行關懷、諮詢服務。
三、四樓為旅館區,提供搭機來台等候上船、漁船出港等機返國、親友探視、或船東獎勵船員等住宿,以及開放給背包客、家庭旅遊、農漁會交流等進住;漁業署表示,依據漁港法規定,委由高雄區漁會經營,將朝平價、非營利性服務船員,展現我國支持落實保障外籍船員權益福利的決心。
漁業署強調,國內漁港分為第一類漁港及第二類漁港,分屬中央政府及地方政府所主管,各漁港功能性、機能建設需求也不相同,為維持產業均衡發展,將考量各地方產業需求、漁港環境差異等,統合建設需求後,依照行政院所屬各機關中長程個案計畫編審要點規定爭取經費,並整體合理分配預算以積極支持各地漁業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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