露營熱區嘉義縣朝合法化邁進 4件土地容許核過76件待加速
行政院去年7月公告露營場納管法制化,嘉義縣政府列管違法露營場截至10月底共80家,文觀局訂定「嘉義縣露營場管理注意事項」輔導業者合法化,經一年努力已有17件申請土地容許,其中4件核准通過第一階段,通過比高於全台平均13.7%,待第二階段完成水保及建物執照等計畫內容,即可拿到合法證明。
嘉義縣山區壯闊雲海大景,讓露營愛好者趨之若鶩,秋冬更是露營旺季,縣知名露營場集中在番路、阿里山、梅山及竹崎鄉;縣府指出,針對既有露營場不以裁罰為納管手段,從去年下半年至今年底前定調輔導設置申請階段,已辦4場座談會,除回覆業者問題,也將彙整資料送至交通部觀光署。
文觀局長徐佩鈴表示,目前既有露營場業者都表示願提出設置申請,也向她提出申請文件上有難度,已委託專業團隊各別輔導,目前約70家已完成現場丈量及評估申請方向,之後將陸續代為申請。
文觀局指出,經團隊輔導已有17件土地許可申請案,其中核准通過4件,通過比例23.5%,高於全台平均13.7%,未通過案也主動聯繫申請人協助修正,並呼籲既有露營場經營者於今年底前提出申請,明年將依相關法規加強稽查裁處,詳細資料可參閱文觀局露營場資訊專區。
文觀局強調,觀光署對位於19項環境敏感地區的露營場,因涉及重大安全疑慮及違反區域計畫法,已函請地方政府1今年底輔導退場,若營區僅部分土地位於前開地區,可透過土地分割解套再提申請,但全區均在該區者,則須於期限前退場,違者將依區域計畫法裁處最高30萬元,並停止供水、供電或強制拆除。
科長張晃毓表示,縣內列管違法露營場截至10月底共80家,合法1家為東石鄉向禾休閒農場,目前露營場輔導期到12月底截止,籲業者儘速提出申請,另位19項環敏區的營地,今年底前就會調查完成,明年將配合交通部觀光署的政策,加強違法露營場查處。
梅山太平賴姓露營區業者表示,申請露營區合法化對觀光業者是好的,遇到不守營規的消費者,才不會動不動就被檢舉,縣府團隊很努力協助業者幫忙送申請寫計畫及修改,給予肯定。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