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流爭議柯文哲急卸責? 許淑華秀公文:從沒通知文化部

斥資60億打造的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後續衍生1.9億爭議款,引爆柯、蔣市府隔空交火。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斥資60億打造的台北流行音樂中心,後續衍生1.9億爭議款,引爆柯、蔣市府隔空交火。圖/聯合報系資料照

北流1.9億元爭議款未結,引爆前朝柯市府、蔣市府隔空交火。民進黨籍北市議員許淑華今公布8份公文,證明前市長柯文哲根本沒有通知過文化部要參與開會調解,直到最後要付款了才通知文化部,還酸說這是柯文哲的台北鬼故事,卸任後把責任推給中央與蔣市府。

許淑華表示,文化部同意撥給柯市府蓋北流的預算上限就是60億,之外的1.9億追加款,就是柯市府要負責。柯文哲不斷地把簡單的問題複雜化,指責文化部公文往來拖延時間,指責台北市長蔣萬安可以用第二預備金付錢,就是卸任後想將責任推給文化部跟蔣萬安。

許淑華說,柯市長有時間拍影片稱讚自己「了不起負責」,卻沒時間跟大家解釋,為什麼「負責」的柯市長,在任時只負責把帳單傳給文化部,就要文化部多付1.9億?難怪文化部要花那麼長的時間去釐清相關爭議款項的項目、原因及責任歸屬,也不斷提醒台北市當初談好的統包價格就是60億,這並不是延宕,是替納稅人嚴格把關。

許淑華還拿出8份北市府送文化部要1.9億的函文及歷程中的調解紀錄,她說,整個調解過程中,北市府從未通知文化部參與開會調解,直到最後要付1.9億了才通知文化部。若找包商幫忙蓋房子,談好最多就只出60億,過程中包商自行追加預算都沒通知,房子蓋好才送62億帳單,「你收到帳單會馬上付錢?還是會花時間去釐清哪些錢是該付的?多的錢是誰的責任?」

許淑華指出,誰要為此負責付錢是必須去釐清的,特別當掌管的是公家預算,動支科目都有一定限制,更必須嚴加審查,不是一句「用二備金付錢」就能解決的。柯文哲負責任不是拍拍影片,嘴巴上說說就可以了。

許淑華批評,平常說自己最認真最負責的人,真正要負責時,又變成「你負責我買單」,是最令人看不起的。又想要北流開唱當政績,又罵北流都是太監,又不願意在任內結清1.9億追加款,這就是柯市長負責任的表現?市民最在意的是,把財政紀律掛在嘴邊的柯市長,為何不在任內編列預算付清北流的1.9億,替台北市民省下每月80萬的利息?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天揭露8份柯市府時期的公文,要追加預算的過程中都沒有通知文化部。圖/北市議員許淑華提供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天揭露8份柯市府時期的公文,要追加預算的過程中都沒有通知文化部。圖/北市議員許淑華提供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天揭露8份柯市府時期的公文,要追加預算的過程中都沒有通知文化部。圖/北市議員許淑華提供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天揭露8份柯市府時期的公文,要追加預算的過程中都沒有通知文化部。圖/北市議員許淑華提供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天揭露8份柯市府時期的公文,要追加預算的過程中都沒有通知文化部,直到要付款時才通知。圖/北市議員許淑華提供
民進黨籍台北市議員許淑華今天揭露8份柯市府時期的公文,要追加預算的過程中都沒有通知文化部,直到要付款時才通知。圖/北市議員許淑華提供

文化部 柯文哲 許淑華

延伸閱讀

二殯接駁車播柯文哲宣傳影片沒下架 議員酸蔣萬安支持柯還侯?

王婉諭諷柯文哲撿到籃子都是菜 充分繼承藍綠惡鬥手段

柯文哲深陷仇女論爭議 黃珊珊:拿舊訊息製造仇恨對立

柯文哲稱北流我蓋我負責 北市嗆:拍影片就能解決問題?

相關新聞

板橋黃石市場BOT改建4.6億 年底完工…僅5分之1攤願搬回

新北板橋黃石市場有50多年歷史,近年引進BOT市場改建,民間投入4.6億元,造地下3層、地上9層複合建物,估11月底完工...

東北風挾臭氧等境外汙染物襲台 北市環局晚間示警空品不健康

台北市環保局晚間緊急發布,今因境外汙染物影響,空氣品質於晚間達紅色警示(AQI>150),指標汙染物為臭氧,因此提醒民眾...

北市府推都更補助海砂屋鑑定最高145萬元 下周開放申請

北市府列管上百件海砂屋,潛在建物更甚實際列管數,但市民鑑定須高額費用,恐使都更牛步。市府去年10月推動海砂屋鑑定費補助試...

多家米其林餐廳稽查不合格 衛生講習數竟比營業登記數少

君品頤宮、天香樓、米香、A Cut等米其林餐廳與摩斯漢堡,近年發生多次衛生稽查不合格的情況,餐飲衛生環境堪憂。議員今揭露...

傳代表民進黨戰2026? 王世堅:選市長不在生涯規畫中

2026縣市首長提前開跑,民進黨立委王世堅被點名可能代表民進黨參選台北市長,現任市長蔣萬安今受訪也大讚王是「真男人」,王...

2026唯一能打敗蔣萬安是他? 蔣萬安也認證王世堅真男人

2026北市長選戰布局,綠營有人拱立委王世堅參選2026北市長選戰,前立委高嘉瑜也說,她2022曾當小英總統的面推薦王世...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