噪音汙染公害居冠 新北下月擴大管制
新北市環保局統計去年公害陳情件數達3萬7184件,噪音汙染占56.99%居冠。議員要求要有更實際取締作為,盼積極查緝斷絕汙染源。環保局為降低民眾被噪音干擾,今年修正噪音管制公告,將原公告第1至3類噪音管制區擴大至各類噪音管制區,下月公告實施。
公害汙染常見的包括空氣汙染、水汙染、噪音、廢棄物、環境衛生、毒性化學物質汙染等,新北去年接獲年公害陳情案件3萬7184件中,以噪音汙染居冠占總案件數56.99%,其次為異味汙染占總案件數28.30%,第三為環境衛生占總案件數6.87%。
而噪音汙染類別主要汙染源,第一為動力機具占58.63%,其次為擴音設備18.02%,環保局為加強管制此二類主要噪音來源,除其發出的聲音須符合噪音管制標準,使用此類機具設備也納入噪音管制區公告管制區域及時段限定為禁止行為。
另外噪音、異味汙染物及環境衛生等三類公害陳情最多區域,主要集中於中和區、板橋區、新莊區及三重區。四區陳情案件占此三類案件總數48.86%,顯見越是人口密集的區域,公害陳情案件數隨之攀高。
環保局為減少噪音妨害民眾安寧,今年將修正噪音管制公告,將原公告第1至3類噪音管制區(亟需安寧、住宅、住宅混合工商業)擴大至各類噪音管制區。
議員黃淑君說,噪音汙染影響市民生活卻不見市府具體解決方案,盼新北市府積極查緝斷絕汙染源,還給市民朋友寧靜生活。
議員卓冠廷表示,今年截至4月有約2萬件的1999陳情電話與環保有關,其中多數為噪音問題,顯示市民生活品質差,要求環保局要有實際作為並樂見修法,還給民眾安寧的生活。
環保局說,修正後將嚴格限制新北市全區除緊急危難救助、危及公共安全、搶救或搶修工程、屬連續性或必要工程並經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核准施工者之情形外,全面禁止平日晚上10時至翌日上午8時、假日中午12時至下午2時及晚上8時至翌日上午8時進行營建工程施作,該修正公告經行政院環境保護署核准,7月正式公告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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