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死論戰/被害家屬:死刑是加害者應負的責任
死刑能否告慰受傷的心靈或伸張正義,被害人家屬最有感,對大法官開啟死刑爭辯,華山分屍案高姓死者的父親質疑,「誰在乎被害人的人權?」十年前一名師鐸獎女師遭殘忍殺害,凶手劉志明五度判死仍未定讞,女教師丈夫說,死刑不該廢,「是加害者應負的責任」。
華山分屍案發生至今六年,但時間未沖淡悲傷,高父仍常想起女兒,「悲痛跟隨一輩子」,女兒被殘忍地奪走生命,他一輩子不可能走出來,他說「相信每位受害者家屬都是同樣的心情」。
高父案發後一直希望凶嫌陳伯謙能判死刑,但最高法院二○二二年判陳無期徒刑定讞;高父認為對被害者家屬而言,死刑是正義的伸張,但政府早已實質廢死,把人命當兒戲,玩弄被害者家屬。
高父指出,八成台灣民眾支持死刑,但政府蠻幹無理,無論凶手多罪惡滿盈也不判死,找盡各種理由幫忙脫罪,湯景華、李國輝分別放火燒死六人、九人不會判死,假釋犯再殺人也不判死,政府用司法手段刻意操作廢死。
高父感嘆,「講再多也沒有用」,死刑不是政治議題,攸關社會大眾安全與福祉,不能只當選舉時炒作的題材,也不是作秀工具。
殺害女教師的劉志明案在法院審了近十年,每次開庭女教師的丈夫都會到場,他形容每次與劉面對面就是一次凌遲,包含更四審的鑑定已經走了三次,「難道司法對於加害者就這麼寬容?」
他說,親人遭殘忍殺害的痛很難形容,希望一切只是夢境,若大法官要展開生死辯,也應聽聽被害者家人的意見,而非幾名學者搖旗吶喊,就忽視他們的聲音。
對他而言,死刑並不是為了報復對方,而是讓加害者負起責任,也讓社會警惕不犯罪,若為廢死而釋憲,大可不必。
大法官邀請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出庭,犯保協會提交的意見書主張,憲法保障的基本權非毫無限制,國家透過嚴格及合理刑事程序宣判死刑並無違憲;死刑屬立法形成自由層次,廢死須有社會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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