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刑是否合憲下周言詞辯論 憲法法庭搬救兵:甭管政治人物抗議
憲法法庭23日將就死刑是否合憲行言詞辯論,法務部昨送出言詞辯論意旨書,堅持死刑制度合憲,並舉世界各國為例,指死刑是重大爭議問題,應由代表民意的立法機關形成共識,非透過司法逕行決定。但憲法法庭今即搬出來台的捷克憲法法院院長Josef Baxa之語,稱憲法法院審理案件時,應不受政治人物強烈抗議、頭條新聞,或聚集的群眾左右。
士林地院法官李昭然墜樓死亡,法院體系工作負荷超量引發不滿,司法院長許宗力的行政領導也飽受批評,尤其他12日發出「給法官的一封信」細數政績、15日赴士院慰問卻說出「要多多參與戶外活動」、「不要把自己整天綁在在辦公室」等話讓法官們傻眼,要求下台的聲浪此起彼落。
而早在此前,許宗力是否該隨蔡英文去職、卸任前開「廢死辯論」是否有正當性的爭議未從停歇。
法務部主張,大多數國家是透過立法或修憲程序廢除死刑,經由憲法法庭直接宣告死刑違憲極為少數,而這些國家解釋死刑違憲也具共通背景,即立法、行政機關間「有一致共識」或「至少無對立立場」,如匈牙利、立陶宛、南非等釋憲前後,立法、行政機關對於廢除死刑已有相當程度共識。反觀我國立法、行政機關尚未形成共識,民意有超過八成反對廢除死刑,不應透過違憲審查方式廢除死刑。
但憲法法庭今天發出捷克憲法法院院長Josef Baxa訪台的新聞稿,字裡行間充滿弦外之音。
新聞稿中提到憲法法院的角色定位,以Baxa話來說「憲法法院審理案件時,不能重視其『受歡迎程度』,而必須以『正義』為指導原則,不受裁判可能產生的影響、政治人物的強烈抗議、頭條新聞,或聚集的群眾所左右。」
另外也引述「憲法法院應瞭解其在解決政治問題上的輔助角色,當被要求做出決定時,則必須充分發揮其權威,理性、公正並有充分的論據」。
當立法委員質疑死刑存廢,應以社會當下的共識為主要依據,並回歸有民意代表性的國會來定奪;法務部也認為驟然宣告死刑制度違憲,恐引發國內社會對立及衝突時,憲法法庭的新聞稿卻間接透露「不能只審受歡迎的案子」、「不受政治人物強烈抗議」、「不用管新聞」、「不用管民眾」的訊息,又引發不食人間煙火之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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