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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願賠客人3.2萬!紋眉師偽造死亡證明「裝死」賴帳 判兩月易科罰金要6萬
從事紋繡美睫工作的陳姓女子與客人發生消費糾紛,約定賠償3萬2000元,陳女不想賠,偽造自己死亡的證明書賴帳被起訴,台北地院審理,依行使偽造私文書罪判陳女有期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32歲陳姓女子與客人因頭髮紋繡的消費發生糾紛,雙方約定賠錢即了事,條件是陳女每月應賠對方4000元8個月賠完3萬2000元,陳女雖承諾,但並不想賠。
2023年3月25日,客戶以臉書私訊提醒陳女月底到了該付錢了,陳女3月27日在台北火車站工作室自網路下載空白死亡證明書、「佛教慈濟財團法人台北慈濟醫院」的樣章,再冒用鄭姓醫師、慈濟醫院名義偽造自己已死的證明書。
假的死亡證明書備妥之後,陳女冒充自己的親人以臉書私訊傳送給客戶,表示自己已經死亡。
陳女在臉書的私訊寫「她人已在前天車禍去世,我們將不負責他的債務,我們家人都在處理她的身後事,還請您體諒,謝謝」,即以此詐術免除應賠償錢,客戶心生懷疑後,向警方報案,檢察官將陳女提起公訴,陳女向法官認罪。
判決書指出,陳女擅自偽造自己已死亡的證明書持以行使,想免除債務,行為有所不該,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審酌她大學畢業程度、已婚、育有未成年子、現仍從事紋繡美睫的工作、月薪約4至6萬元,依法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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