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台銘連署案 周典論:500萬元是工作費、與郭台銘無關
鴻海創辦人郭台銘去年爭取獨立參選總統,屏東地檢署查出,議長周典論拿出500萬交付給潮州鎮長周品全、鎮長秘書陳男,以每份連署書500元對價,搜集連署書,「像老鼠會方式拉人連署」,屏檢依違反總統選舉罷免法起訴周典論,建議法院從重量刑。法院今開移審庭,周典論說,500萬元是工作費與郭台銘無關。
今下午移審法院公開審理,下午4點半開到傍晚6點;法官問周典論給周品全500萬元用途,周典論說,500萬元是連署工作費用,不是行賄費用,他有再三跟周品全強調,是用來推動連署費用,要給拉民眾來參與連署的人,以每10份連署書5千元工作費,參與連署的人不能拿到錢,因為這樣行為是違法,「我也不知道為什麼會發生這樣事情」。
法官問周典論,為什麼工作費不是用日薪或月薪?周典論說,因為當時連署時間很短,周品全有能力找到幹部,若以人數來計算,會讓拉的人有動力去找人,不是獎金,是工作費,500萬是流到拉人的手中,不是給來連署的人。
法官問周典論,五百萬元與郭台銘有沒有關係?周典論說,「 500萬元是我自己的錢,和郭台銘沒有關係」,他也沒有拿郭台銘好處;法官問周典論,為什麼周品全與陳男會聽你的話做事情?周典論說,周品全在選舉和處理情能力好,才會請他幫忙連署,也沒有對兩人施壓。
法官問周典論,為什麼一開始沒有說出500萬給周品全,現在又說這是工作費,要相信哪一個說詞?周典論說,他當初不說是因為怕被當成賄選的錢,要以他今天論述為主, 500萬元是工作費。
對於家中監視器遭格式化,有湮滅串證之虞。周典論說,家中有裝監視器,但他不知道詳細位置,但是監視器常常維修,監視器是弟媳在處理。
檢方認為,周典論否認,未如實供出資金來源,且身為議長,對證人周品全等人有實質影響力,類似上司與下屬,避免其企圖影響,或施以種壓力或報復,導致證人改變供述內容,影響審判進行。且周典論將監視系統格式化,顯見心思縝密,且供述不斷變化,今又辯稱是工作費,和證人說法大相逕庭,認為有羈押禁見必要。
周典論辯護律師則說,周典論是給工作費,事情發展已經被扭曲。公職人員選罷法對於沒有登記候選人是沒有刑罰。總統選舉罷免法有規定,予以尊重,但是否符合社會公益。周典論的供述,僅在調查局、檢方訊問沒有說出500萬元,但羈押期間檢調訊問8次,都強調500萬元是工作費,沒有一變再變。
周典論說,他希望可以交保,議會還有一些縣府經費,需議會協助。他不會施壓證人。法官當庭裁定周典論續押3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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