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寵物狐狸犬咬傷女警 男縱狗狂奔妨害公務 認罪和解獲緩起訴
29歲林姓男子今年8月和妻子吵架,企圖毆打2隻寵物犬出氣,妻子報警求助,林男卻在大同警分局警察到場後,故意開房門,放任會咬人的狐裡犬衝向警察,妻子來不及阻攔,狐狸犬當場咬傷女警的腳。林男遭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因認罪和解,獲緩起訴處分,須完成法治教育課程6小時。
大同分局寧夏路派出所指出,今年8月5日上午獲報一起家暴案,林男辱罵妻子,且疑似要毆打家中所飼養的二隻寵物犬出氣,線上巡邏警員張秀如、陳旻軒趕赴現場,妻子見警察到場,擔心狐狸犬對陌生人警戒心極強,並會咬傷人,立即抱進房間關門。
不料,林男為了激怒妻子,讓她難堪、受辱,三番二次挑釁似的故意打開房門,狐狸犬跑到客廳,其妻子不斷把狐狸犬抱回房裡,疲於奔命。最後,林男不顧現場警方勸阻和警告,恣意打開房門,縱狗狂奔,咬傷執勤警員張秀如的腿部,造成左腿多處咬傷。
女警張秀如處理現場案件後,才到馬偕醫院急診室治療,打破傷風。此案件依規定通報家庭暴力防治中心,林男多次開門放狗,致女警被狗咬傷,也依妨害公務罪嫌送辦。
士林地檢署認定,林男明知女警依法執行勤務,放任飼養的狐狸犬衝向、咬傷女警,犯妨害公務執行罪,考量認罪、達成和解,給予緩起訴處分,緩起訴期間1年,須完成法治教育課程6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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