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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旬翁當Sugardaddy暈船…掏錢供血拼又嘿咻 妻查對話怒告小三求償
一名年約七旬的人夫透過包養網站找小三,多次出錢替小三購物及用餐,雙方傳訊「希望我們可以重新開始建立關係」、「即便再好的情侶或夫妻也是需要一點空間」等,他事後和結婚27年的妻子離婚,妻子向小三提告求償60萬元,台北地方法院判小三應賠償40萬元,可上訴。
人妻提告主張,她和丈夫1996年間結婚,發現丈夫和小三對話訊息諸多男女曖昧、金援,例如「妳電話也不接也不回」、「妳知道我是怎樣往壞的想嗎」、「我要清楚我們的關係」、「我沒有不在乎你,即便再好的情侶或夫妻也是需要一點空間」、「再忙都要記得好好吃飯」。
妻子指出,丈夫坦承透過包養網站而認識小三,進而包養對方,兩人在飯店多次發生性行為,並多以現金、信用卡替小三支付購物、用餐款項,丈夫也親手書寫悔過書表示歉意,請求小三賠償60萬元。
小三反駁她不知道男方已婚,依男方第一次和她聯繫,資料顯示「今年五月剛從美國回來的美籍華人,我預計會在台灣待上一年,想找個女孩陪陪我,而妳就是我理想中的那位」,未說明婚姻狀態,且男方已年近古稀,雙方年齡差距大而以父女相稱,互動沒有逾越一般男女交往份際。
台北地院根據雙方對話紀錄提及「如果你還有其他人我就會退出」、「沒有甩你」等語,顯屬於男女交往情侶爭場時常見用語,且男方作證指出,是在包養網站認識小三,網站內都是以sugardaddy、sugarbaby互相稱呼。
再者,男方作證也指出,小三曾看過他的身分證,「太太和女兒回台灣,我都有跟小三講」、「小三在到了酒店都會把衣服脫光,她身上會有紋身」,認定兩人確實裸身同宿、發生性行為,審酌一切情狀判小三應賠償4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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