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孫鵬付孫安佐訴訟費「被灌水」成30萬 律師作證:狄鶯一定會問的

本名黃照岡的「騙扁小子」黃琪趁藝人孫鵬、狄鶯夫妻的兒子孫安佐在美國犯槍砲案回國也要接受調查的機會,假冒歌手張清芳前夫宋學仁秘書介紹律師郭上維,卻「灌水」詐騙30萬元,台北地院今天傳喚孫、狄作證,2人未現身。

事實上,法院今年2月13日即傳喚孫鵬、狄鶯,其時即未現身,今天再度傳喚時,孫鵬稱人在日本,狄鶯也未到,合議庭將擇日繼續傳喚。

2018年3月孫安佐在美國賓州被警方逮捕,警方搜出他擁有槍枝、子彈,孫安佐經美國法院審判,羈押200多天後遞解出境。

依檢方指控,黃琪主動打電話給孫鵬,自稱是宋學仁的秘書「Amanda」,表示如果有需要,可代為介紹律師處理孫安佐國內的官司,孫鵬、狄鶯因兒子即將返台,同意接受郭上維為兒子的辯護人。

後來,郭上維先到香港與孫安佐碰面,在孫安佐返國警方逮捕前,協助孫安佐聲請刑事提審,不過,檢調自黃琪的另件詐騙案發現黃、郭關係密切,有關孫安佐的提審訴狀是由黃琪所代寫,再蓋郭的用印,追究黃、郭刑責。

孫鵬、狄鶯因孫安佐共付了30萬8405元訴訟費,律師費是18萬8405元,還付了12萬元的英文文件翻譯費,檢方偵辦認為,黃琪沒有律師資格卻辦理訴訟,涉嫌違反律師法、詐欺罪,郭上維將章證提供給黃琪用,也違反律師法。

黃琪、郭上維今天出庭,郭轉換成證人接受詰問。郭說,他2018年和黃琪說有機會想辦孫安佐的案子,還和黃琪說如果是黃介紹的,費用可算6萬元,沒多久,孫鵬就打電話給他,孫鵬說是演藝界的人介紹的。

郭稱,他辦過黃琪的案子,知道黃琪用化名對外,「但他的事我並不想知道」,幫孫安佐有與黃琪討論過,6萬元這個數字有和狄鶯提過,「因她一定會問的」,但跟孫鵬只談案情,第一時間誰跟孫鵬、狄鶯報價,他並不清楚。

郭證稱,孫安佐回國時,孫鵬一直陪著,他則與偵查隊保持聯繫,會出3份聲請提審狀,是因感到孫安佐(下飛機後)不可能先回家,才在第3份狀子上附了承辦員警的聯絡電話,至於為何請黃琪交付提審狀,「因我人緣不好,半夜找不到人幫忙」。

郭上維說,6萬元律師費先匯入帳戶3萬5000元,剩下2萬5000元拿現金,「現金應該是黃琪拿給我的」。

郭上維說,他飛香港的機票錢是由黃琪所代墊,至於翻譯英文文件部分,因文件非常多,翻完後,只挑了重點與孫家的人討論,而沒有將翻譯好的文件送進法院,「那是一種策略判斷」。

狄鶯(左起)、孫鵬、孫安佐。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狄鶯(左起)、孫鵬、孫安佐。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本名黃照岡的「黃琪」。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律師郭上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律師郭上維。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孫安佐 律師 黃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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