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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與警當街駁火近百槍 桃檢批43歲槍手「目無法紀」聲押
桃園43歲楊姓嫌犯昨深夜持槍朝桃園警分局景福派出所連轟多槍,不僅與警方當街駁火,還朝一名員警開槍擊中左肩。楊嫌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刑法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43歲楊嫌疑似不滿被警方查緝槍砲案件,昨深夜近11點持改造槍到桃園市桃園區景福派出所,朝門口射擊8槍,警方立即展開追捕,一路追到力行路及永安路口,過程中22歲蔡姓員警下車跑到楊嫌車窗旁喝令下車,楊嫌卻直接從車內朝蔡警開槍,蔡警左肩遭擊中倒地,隨即楊嫌又逃往永安路及富國路口,與大批警力發生衝撞,直到被警車夾擊後逮捕,全程警匪共連轟99槍。
桃檢指出,楊嫌犯案後立即指派重大刑案組主任檢察官葉益發及檢察官甘佳加組成專案小組指揮偵辦,並至桃園分局景褔派出所及2處警匪駁火處所勘查,指示員警積極仔細蒐證,被告經檢察官訊問後,認其涉犯刑法殺人未遂、槍砲彈藥刀械管制等罪嫌,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桃檢表示,楊姓嫌犯因不法持有槍械,屢遭員警查緝,竟心生不滿至派出所持槍犯案,公然挑戰公權力,再再顯見被告目無法紀,對社會安定造成重大影響。本案幸經員警奮不顧身,及時將嫌犯制伏,檢方對於重大危害治安案件,將秉持嚴查速辦態度,以杜絕暴力,落實維護社會治安、安定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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