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中藥頭販毒「不純可退」 藥腳死忠貨差也不退
台中市陳姓藥頭涉嫌販毒,標榜「不純可退」以招攬生意,台中市刑大獲報後,今年6月間收網抓人,當場查獲陳與張姓藥腳交易,查獲少量海洛因、安非他命等毒品,警方檢視對話紀錄,發現有藥腳擔心陳可退貨會「了錢(虧損)」,還跟陳說不退,也讓警方愕然,台中地檢署近日偵結,依毒品罪嫌起訴陳。
台中市刑大偵六隊在今年6月間查出,太平區陳姓男子(46歲)涉嫌販售毒品牟利,全案報請台中地檢署指揮後,趁陳與張姓藥腳(48歲)在住處樓下交易時,在現場埋伏等待抓人,當場查獲海洛因8小包(重3.09克)、安非他命1小包(重0.72克)、勺子2支及手機2支、電子磅秤1台、分裝袋1批等贓證物。
警方調查,陳男曾在2014年間,因販賣毒品遭宜蘭地方法院,判刑1年6個月,2018年底執行完畢後,仍不思悔改,再次重操舊業販賣毒品牟利,陳為吸引客源,標榜「毒品純度不足可退貨」,甚至還可到府收件退貨,堪比宅急便的貼心服務。
警方檢視陳男等人手機紀錄發現,張姓藥腳因陳男服務好,向陳購買了數次的毒品,甚至將所賺薪資都拿去購買毒品施用,張雖發現毒品不純,但仍向陳提及不用退錢,因擔心陳會「了錢(虧損)」。
全案警詢後,將陳男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檢察官近日偵結,以毒品罪嫌起訴。
台中市刑大呼籲,民眾應正視毒品問題,遠離毒品危害,不要因一時好奇或刺激而染上毒癮,龐大的費用將迫使自己做出違反法律的行為,尤其青少年切勿因好奇或同儕引誘而沾染毒癮,最終「一失足成千古恨,再回頭已是百年身」終生抱憾。
※ 珍愛生命,向毒品說 NO!毒品危害防制諮詢專線 0800-770-8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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