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涉掃射歸仁民宅繳1長1短槍自首 他疑債務心生不滿
51歲柯姓男子疑遭追討債務不滿,昨天清晨涉到債主、台南1名地方角頭的歸仁區住處外涉開10多槍後,隨即前往歸仁警分局自首,繳出1把改造的衝鋒槍及1把制式手槍,還有100多發子彈;檢方訊後依槍砲、恐嚇罪嫌聲請羈押,台南地院認為他涉嫌重大、有再次前往尋仇開槍的可能准押。
據了解,全案起因南關線某角頭的手下日前向柯姓男子催討債務,該名角頭手下疑持槍以槍口比著柯,讓柯感受到生命威脅,心生不滿才持槍前往洩憤;不過警方對此說法不願表示意見,不排除賭債或與其他債務類型有關。
柯姓男子到案後供稱與被開槍民宅屋主「有債務糾紛」,但警方見他犯後迅速帶槍認罪,態度從容,也不排除他只是出來頂罪的人,正依柯的供詞、交往對象,及被害人是否與人結怨、地緣關係追查是否是有人教唆去開槍,正追查幕後是否有指使者。
警方查出,柯姓男子昨天清晨5點多,到歸仁區成功路的民宅門口,隨即掏槍射擊,鐵門上留下10多處彈孔,做案後隨即到歸仁警分局歸南派出所自首,表示「我要繳槍」,同時拿出1把衝鋒槍、1把手槍及100多發子彈,經鑑定長槍為改造、短槍為制式。
柯姓男子承認開槍,檢警清查才得知遭槍擊的屋主也有來頭,依槍砲、恐嚇罪嫌送辦,檢方訊後聲請羈押,並正擴大追查有無共犯、槍枝來源等。
法官認為,柯姓男子涉犯未經許可持有衝鋒槍、手槍罪、子彈罪,及恐嚇罪嫌重大,後續逃亡的可能性高,加上他因與人糾紛而前往開槍,在糾紛沒解決前,仍有再次前往尋仇開槍的可能,足以認定有反覆實行同一犯罪之虞,有羈押必要。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