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抗議監院報告錯誤侵人權 陳椒華:監院還人居住權
時代力量立委陳椒華今天舉行「抗議監察院報告錯誤危害人權」記者會,揭發陳情案是錯誤之監察院報告內容造成,因為監察院報告內容有錯,而且該報告提交給法院當證物。由於該錯誤將導致陳情人房屋被拆除結果,特向國家人權委員會及行政院人權處提出,要求政府重視人權,要求監察院修正該調查報告之錯誤部分,還陳情人居住權。
陳椒華委員表示,陳情人曾女士房屋鑑界爭議訴訟敗訴,面臨房屋被拆,在110年就發現監察院報告內容有錯卻提送法院當證物,而該錯誤也被二河局及法院採納,曾女士希望行政院人情處及國家人權委員會了解並修正該錯誤。陳情人表示,她於91年11月及92年6月申請竹北溝貝段371號土地鑑界,主要是要建房子及辦理建物保存登記。但是,不解為何監察院報告卻寫她沒有辦理實測鑑界,不解為何當時的新竹縣地政處孫姓人員在監察院做筆錄時說,曾女士土地沒有做土地鑑界,希望國家人權委員會、行政院人權及轉型正義處盡速啟動調查,監察院調查報告重新釐清錯誤並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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