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侶因「堅果」連吵三天 他怒:送女方家長又不是送給妳
當一段關係逐漸穩定,不少情侶會選擇與對方家長見面。日前,有網友在Dcard上分享,在見女友家長前一個月,了解對方注重養身及不喜歡甜食,便決定送對方堅果塔當伴手禮。不過,原PO女友卻因此以「自己不愛堅果」為由與原PO吵架,讓原PO無奈發文,是女友太幼稚還是自己做錯了。
原PO表示,下個月準備見女友家長,而自己原本預計送對方水果禮盒,但因明白對方注重養生、不愛甜食及喜歡堅果類食物,擔心水果糖分過高,對方會有所排斥。原PO透露,他在思考許久後決定送對方「堅果塔」,並認為長輩應該會喜歡這份禮物。
不過用心挑選禮物的原PO,反倒受到女友的批評。原PO指出,在決定好伴手禮後,便傳訊息詢問女友此禮物是否適合,對方卻以「自己不愛吃堅果」為由與原PO吵架。他表示,女友甚至認為原PO不用心,沒有記得自己愛吃及討厭的食物有哪些。
原PO分享,自己已與女友因為此事吵了三天,並強調伴手禮是送給女友家長,並非送給女友,不明白對方為何要與他爭執。他也無奈詢問網友,是女方太過幼稚,還是自己真的做錯了。
部分網友認為原PO十分用心找送給對方父母的伴手禮,是女友反應太過幼稚,「你女友有點幼稚…,感覺得出來你很用心在找送她爸媽的伴手禮了誒」、「他爸媽吃的關她什麼事」、「你女友有點大小姐脾氣。」
也有許多網友建議原PO可以和女友一起挑選禮物,並分析女友生氣的可能原因,「可以溝通的話,試試我的方法,如果另一半想買禮物給我父母,我會親自挑選且付錢,畢竟自己最了解父母喜歡什麼,再把禮物給另一半讓他做面子」、「其實水果禮盒算是比較安全牌,還有見家長送她爸媽喜歡的比較好,她如果不愛吃,不然你就請女友建議要送什麼比較快」、「如果她真的非常討厭,她父母應該也會知道,然後不排除他父母會有跟她一樣的疑惑」。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