賣命工作20年遭老闆惡意逼退 他淚訴:為何不資遣我
隨著工作年資漸長,薪水、休假與退休金也會增加,不過若老闆惡意逼退職員,恐會遭到員工檢舉。日前一名網友哭訴「我在公司賣命了20年,老闆卻越來越刁難我,為什麼不直接資遣我?」對此,其他人安慰他並給予建議,「因為資遣你會很貴,建議蒐證檢舉」。
一名網友在「爆料公社」發文指出,他在公司賣命工作20年了,但老闆對他卻越來越刁難,不僅在工作項目找麻煩,連工資也苛扣,讓他苦不堪言表示「為什麼不直接資遣我?」
原PO回顧「之前看過其他同事也被用同樣手法逼走,但我這麼多年的付出,不想我在公司為什麼不仁慈一點資遣?好委屈」。
對此,許多網友建議「特休假應該每年30天了吧,狂請假,要爛大家一起爛」、「我的經驗是降到最低薪資之後,員工還不走才被資遣」、「勞退新制上限也只有六個月資遣費,現在工作不好找,做好自己的本份,問心無愧就待著,這樣的老闆就跟他耗」、「因為你在這家公司工作20年了,資遣你會很貴,所以他才不資遣你」、「你可以蒐證然後檢舉老闆」。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21條第1項:「工資由勞雇雙方議定之。但不得低於基本工資」、第22條第2項「工資應全額直接給付勞工。但法令另有規定或勞雇雙方另有約定者,不在此限。」雇主不能隨意降薪,薪水也不能低於基本工資,除非有跟員工協議調整薪水,否則雇主將違反勞基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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