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彈性育嬰假5月起擬試辦 婦團指改革2關鍵
勞動部預計今年5月起至12月底試辦彈性育嬰假,即勞工以5天或7天來請育嬰留停,單日也可申請。婦女團體表示,薪資替代率、彈性請假等2項改革應加速完善,共建男性更願意育嬰留停的友善環境。
勞動部今於立法院進行「安心生養!試辦彈性育嬰假及如何提高男性育嬰留停比例」專題報告,雇主可讓勞工以5天或7天請育嬰留停,也可單日申請,預計從5月起試辦至12月底。
婦女新知基金會秘書長覃玉蓉表示,許多企業擔憂日請育嬰假可能造成人力調度的問題,每個產業別的情況確實相當不同,然而試辦和現行的方案也應是並行的,而國營企業如高鐵、銀行等員工在職務上的調動已是常態,月請或日請應該是沒問題。
覃玉蓉指出,歐洲乃至鄰國南韓等都在進行彈性育嬰假改革,國外的中小企業比率也不比台灣低,希望勞動部積極彙整國內外的做法供雇主參考,其實許多爸爸們都願意請育嬰留停,而薪資替代率往上提高是爸爸願意請育嬰的關鍵,希望薪資替代率和彈性請假兩項改革可以完善。
覃玉蓉解釋,首先,目前育嬰留停享有投保薪資8成的津貼補助,但是高薪低報、以獎金替代給予薪資的不合法作為卻很常見,導致8成投保薪資和實質薪資有段差距,因此如何讓實質薪資合乎法規至關重要。
再者,托育政策催生聯盟呼籲修法新增的「親職假」和育嬰留職停薪應共用6個月的津貼給付,以小時或日為單位請假下,給假總天數和薪資成本變化也不大,也希望育嬰留停可以延長到0-8歲。
東吳大學社工系教授洪惠芬表示,男性不能請育嬰的原因在於機會成本比女性要高,社會上很多勞動參與者也都是男性,如果育嬰留職停薪制度可以更加完善,愈來愈多男性請育嬰假的情況下就可以為勞動市場的氛圍帶來改變,也可以改變那些檯面下的「潛規則」。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