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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院藥師荒3/醫院藥師有兩種 缺人小心醫糾上門
醫院藥師分為門診及住院藥師,根據衛福部醫院評鑑有不同的人力規定,例如根據 「112年度醫院評鑑基準及評量項目」,醫學中心一般病床,每40床應有藥師一 人以上、加護病房每20床應有藥師一人;門診作業,日處方箋每滿70張處方箋,應增聘一名藥師、特殊藥品處方每15張至少一人、24小時作業醫院,必須配置24小時作業人力。
新光醫院行政副院長洪子仁表示,藥師是醫院中不可或缺的角色之一。若醫院缺門診藥師,處理處方箋數量就會受限;處方箋過多也影響門診藥師作業,若導致忙中出錯,對醫療品質將產生負面影響。
洪子仁說,相較於門診,住院藥師則須與臨床醫師充分配合,在患者住院過程中須監測相關藥物交互作用以藥物劑型、劑量等。若住院藥師人力不足,直接影響住院患者醫療品質及生命安全,甚至可能因藥師人力不足,工作負荷量過大導致給藥出錯,醫院可能面臨醫糾,甚至遭到提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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