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Too風潮性影像申訴案增5倍 最愛散布的是這類人
性影像在網路流傳,對被害人造成嚴重創傷。衛福部保護服務司最新統計,「性暴力防制四法」(簡稱性防四法)今年2月修正公布後,性影像處理中心2至6月接獲申訴案件及被害人數,較去年同期增加5倍,其中被害女性占58%,男性占42%,更有一名74歲阿嬤受害。保護司表示,性影像傳播「不分性別,沒有人可以置身事外」,性防四法有關網路性影像移除下架規定,明天起正式施行。
衛福部保護司長張秀鴛說,性影像處理中心今年2至6月接獲申訴案件數,竟高達1327件、888名被害人,較去年同期申訴案件共227件、179名被害人約成長5倍。研判原因是現在有法可管,並透過處理中心的設置,讓被害人有管道可以申訴。
分析發現,性影像被害者年齡以18至25歲最多,占53%,26至35歲占35%,但申訴案件最高年齡是一名74歲的阿嬤,也受到性影像的傷害。
就散布者類型及散布平台分析,散布者類型最多為網友高達82%,其次是現任或前任伴侶占16%,朋友、當事人占1%,不確定1%;散布平台以社群平台35%最多,其次為成人影音平台33%,第三是成人論壇13%、通訊軟體10%、短網址5%、交友平台3%、其他1%。
張秀鴛指出,經統計也發現,被害人有報警意願占44%,無報警意願為56%,但不論有無報警,性影像處理中心接獲申訴案件後,經通知網路業者後,71%的案件已成功移除,未配合移除下架者計63個網路平台,皆為境外網路平台。
張秀鴛說,為落實「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13條關於性影像限制瀏覽或移除規定,衛福部於「性侵害犯罪防治法施行細則」定明中央主管機關得知網頁資料涉有性侵害、未經他人同意攝錄、未經他人同意散布性影像、製作不實性影像等犯罪嫌疑情事,應通知網際網路平台業者(以下稱平台業者),並副知地方主管機關。
地方主管機關應令平台業者於期限內限制瀏覽或移除犯罪有關網頁資料,如果未下架者,同時保留犯罪資料180日供檢警單位調查偵辦,未遵守者,將依法處以6萬至60萬元罰鍰,最重可對業者「封網」。
性影像處理中心計畫主持人劉昱均說,以移除性影像速度最快的前3名分別為Facebook、Instagam、YouTube 等社群平台,目前成人性影像可於72小時內下架,未成年影片可在24小時內下架。若民眾發現自己的性影像未經同意遭到散布,謹記「二不三要」原則,不要刪除、不要聲張、要保留相關證據、要記錄連結及散布者帳號等資訊、要向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申訴。
衛福部為強化性影像被害人服務,今年8月1日起,性影像處理中心諮詢熱線服務時間延長,為上午9時至晚上10時,365天全年無休,受理民眾諮詢性影像移除相關疑問,如需申訴移除下架性影像,可直接至衛福部首頁的性影像處理中心提出線上申訴。
衛福部提醒,民眾現今網際網路社群平台功能日新月異,被害人除透過性影像處理中心申訴移除性影像,為保全證據,也可至警局報案,由檢警視案件需要聲請搜索扣押嫌疑人持有的性影像,並透過被害人保護命令,禁止加害人重製、散布性影像,透過司法強制手段與行政協力,杜絕性影像再次遭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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