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應食安法管理範圍 預告修正輻射照射處理標準
食藥署今天預告修正食品輻射照射處理標準,未來包括木瓜、芒果、草莓等品項因涉及防疫檢疫目的,回歸農委會處理,食藥署則管理食品延長保存、抑制發芽等部分,最快8月上路。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今天預告食品輻射照射處理標準修正草案,主要是為因應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授權管理範圍,將屬於植物防疫檢疫目的的品項,回歸行政院農業委員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管理。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接受媒體聯訪表示,相關標準早在民國72年訂定,這次修正是定期檢視法規標準,進行更新。國內使用食品輻射照射處理主要是用在抑制馬鈴薯、甘藷等發芽,另外就是延長乾燥脫水調味用植物如香草、香料的保存期限。
林金富說,舊的食品輻射照射處理標準納入木瓜、芒果、草莓等新鮮蔬果品項,因用途是防治病蟲害,屬於疫病防疫範圍,因此修正草案正式剔除,回歸給農委會去管理規定,讓跨部會分工更清楚。
食藥署表示,輻射照射處理是國際食品法典委員會(Codex)及許多先進國家皆准許使用的特定冷殺菌技術,也廣為植物防疫的非熱處理措施。
透過外部施加能量的方式,利用輻射能量照射食品,達到殺蟲、殺菌、延長保存期限等目的,食品本身並不會殘留輻射物質,照射過程亦不會引發其他輻射物質。
食藥署說,美國食品藥物管理局(FDA)評估以輻射照射食品是安全的處理程序,世界衛生組織(WHO)也認可輻照食品的安全性,依據WHO評估,食品進行低能量照射(劑量低於10 kGy)時,不會對食品產生毒理學危害,也不須再進行毒理學測試。
食藥署將提供60天評論期,因這次修正未涉及與食品安全衛生實質標準調整,預計將自發布日起實施。林金富表示,最快8月上路,但仍要視有無反映意見須處理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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