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

地點選擇有深意?陸政協主席王滬寧將見傅崐萁 兩岸旅遊成焦點

9成餘震發生在嶺頂斷層 台大學者指短期內恐震不停…籲注意「3斷層段」

獨/台廠遭駭客公布機密…SpaceX資料一同外洩 連馬斯克都知道了

報稅注意!KPMG:無3條件18歲要報稅、基本生活費調高

5月進入報稅季,KPMG提醒,今年報稅有3大變動。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5月進入報稅季,KPMG提醒,今年報稅有3大變動。圖/本報系資料照片

5月進入報稅季,KPMG提醒,申報112年度綜合所得稅要注意3大變動,包括適用扶養親屬免稅額時成年認定門檻配合民法下修為18歲、個人基本生活費調高6000元,由原本的19.6萬元調高為20.2萬元、個人受控外國企業(CFC)營利所得申報。

KPMG安侯建業聯合會計師事務所稅務投資部執業會計師游雅絜說明,配合民法第12條修正滿18歲為成年規定自2023年1月1日施行,適用扶養親屬免稅額時成年與否的認定回歸民法規定,所得稅法第17條將有關「未滿20歲」及「滿20歲以上」規定,修正為「未成年」及「已成年」。

亦即稅法減除子女、同胞兄弟、姊妹及其他親屬或家屬等受扶養親屬免稅額規定,以受扶養親屬未滿18歲為限,滿18歲以上者須符合因在校就學、身心障礙或無謀生能力受納稅義務人扶養者,才可由納稅義務人列報其免稅額。

此外,今(113)年5月申報時,每人基本生活所需費用金額由19.6萬元調整為20.2萬元,較上次申報年度增加6,000元。

游雅絜補充說,今年政府配合物價指數變動,調整了2024年的「免稅額」、「標準扣除額」、「薪資所得特別扣除額」、「身心障礙特別扣除額」、「課稅級距金額」及「計算退職所得定額免稅金額」﹔也體貼租屋族修改所得稅法,將「租金扣除額」由列舉扣除額項目修改為特別扣除額,並調高扣除金額為18萬元。

另為鼓勵生育,將「幼兒學前扣除額」擴大適用年齡至6歲並提高扣除金額,第1名子女扣除額提高為15萬元,第2名子女及以上子女加成50%,即每名扣除22.5萬元,同時取消排富條款。因為我國個人所得稅是在次一年的5月申報,所以民眾可在明年(114年)申報時適用。

而因2023年1月1日起,我國接軌國際反避稅制度,增加個人受控外國企業營利所得申報(CFC所得),民眾應留意同一申報戶的CFC所得與海外所得合計達100 萬元,就須計入當年度基本所得額申報。

游雅絜說,台灣CFC制度對一般民眾並無影響,適用者多為台商,如果台商透過關係人(企業)控制國外低稅負公司,且本人、配偶及二親等內親屬合計持股達10%以上,符合法令要件規定者,即使符合CFC公司有實質營運且股利等消極性所得未達總收入10%或CFC公司當年度盈餘未達700萬等豁免條件,仍須提交資料予國稅局,申報揭露CFC資訊。

以台商設在英屬維京群島(BVI)CFC公司為例,配合BVI當地經濟實質法要求,多已為控股公司,今年5月申報時,就應揭露CFC資訊申報及提交資料。由於台商設立CFC公司情形多有不同,個別所得稅申報也有差異,建議洽詢稅務專家意見,以確保納稅權益。

免稅額 台商 所得稅

延伸閱讀

KPMG 起薪調升5%

台大跟進了! 18歲成年學生休、退學 免家長同意

國2增設中路交流道 鄭文燦:可行性報告即將核定

父母幫買房錯了嗎?爸媽幫我付200萬頭期款賣房,我賣房竟要多繳28萬房地合一稅?

相關新聞

政院通過中小企租稅優惠再延十年 加薪適用調高至6.2萬

行政院今(18)通過《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並拍板延長租稅優惠實施期間十年,至2033年12月31日。此次...

中小企業加薪可抵稅 延長至122年

【台灣醒報記者呂翔禾台北報導】中小企業幫員工加薪,可延長抵稅到122年!經濟部18日研擬《中小企業發展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包括中小企業投資於研發的支出抵減營所稅額;以智慧財產權作價入股適用緩課稅;

5月報稅季!670萬申報戶注意 「5大變革」一次看

綜所稅670萬申報戶注意,今年5月報稅適用的基本生活費調高新台幣6000元,免稅伙食費調增,減稅利多齊發;同時,2023...

報稅季來臨!勞保局:自提勞退金應從薪資所得總額扣除

報稅季節即將來臨,勞保局今提醒,為方便民眾報稅,勞保局已提供112年度勞(就、職)保、農(職)保及國保被保險人繳(計)費...

小心遺產稅變貴!拋棄繼承前請留意遺產扣除額

《遺產及贈與稅法》訂有相關親屬扣除額的規定,不過繼承人如果選擇拋棄繼承,該繼承人所生的相關扣除額就不能扣除,民眾在作出拋...

0403花蓮大地震 財政部:主動協助申報各項稅捐減免

財政部表示,今日台灣東部海域地震造成民眾財產損失,財政部已責成稅捐稽徵機關秉持從寬、從速原則,主動協助及輔導受災納稅義務...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