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聞眼/管理財經網紅的能與不能
隨著社群平台的發達,網紅是最近幾年熱門的新興產業,從旅遊到美食、購物,網紅代言比比皆是,但由於財經網紅的看法或評論,會影響民眾對投資的判斷,因此金管會特別要求投信業者未來在廣告規範上,對於和網紅的合作,必須在「事前、事中、事後」進行三階段把關,但財經網紅以愚人節開玩笑為由發布假消息,這種就非屬金管會透過投信業者的間接管理網紅所能掌握。
目前證交法第一五五條第一項的七款規定中,從第三款到第七款都和散布不實資訊、影響股價有關,社群平台的蓬勃發展造就了網紅這個新興行業,但接下來網紅是否守法自律,就沒人敢保證,尤其是很多財經網紅為了博取網友的「眼球」各出奇招,這次的「巴菲特買回台積電」假消息,即使真如網紅所說他手上沒有任何一張台積電的股票,絕沒有刻意操作股價的動機,但這種玩笑開太大,事實上已跨越了紅線。
除此之外,網紅在YouTube上,也經常會推出自己的自製節目,也都有其個人工作室,很多網紅即使沒有分析師執照,在節目中也大談個股走勢,外界雖然已有財經網紅也應有相關證照要求之議,但現階段對於許多網紅在自製節目偏離現狀或尺度太超過的評論,光是靠證交所或櫃買中心,也抓不勝抓。
此外,即使目前有證交法第一五五條、一七一條和違規事項、裁罰相關的法源基礎,但在證交所、櫃買中心完成調查移送之後,司法體系在刑罰尺度的拿捏是否能發揮嚇阻效果,都將決定財經網紅的言行,能否獲得有效管理。
▪ 年輕人存不到頭期款!購屋年齡層向後遞延 北市買房主力不再年輕
▪ 父重病母高齡房產誰繼承?她憂列5問 網曝最佳解免課房地合一稅
▪ 買房太難了!購屋高齡化、台北50歲以上逾三成
▪ 房市另類多頭指標 去年高層建物核發量創歷史次高
▪ 雙北佛心案曝 專家:北市這兩案「打燈籠才找得到」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