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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單才剛解禁又吃罰單!南山人壽不動產管理缺失 挨罰60萬元
金管會在一般業務金檢時發現,南山人壽不動產租賃業務,在內規完整性和執行面有缺失,及辦理利害關係人資料建檔時也沒建立資料庫完整性的檢核機制,金管會今宣布對南山人壽開罰60萬元。
金管會官員說,南山人壽不動產租賃業務有兩項缺失,一、商辦承租方的租金已逾期兩個月沒繳,南山卻未依內規,要求承租方返還房子,等於南山收不到租金情況下,還讓房客繼續使用。
二、商辦承租方,在還沒開始承租前,南山就提早讓承租方(房客)進駐使用,提早時間將近四個月,南山也沒說明為何讓房客在承租日前、提早進駐。
官員說,一般商辦承租點交(交屋),應該和承租日一致,就算是承租人有提前裝修需求,也需有對提早點交制定規範和程序。
但南山對租賃物、沒有訂定提早點交的內部處理程序,導致發生承租方早於承租日前近四個月點交,也沒有敘明提早點交的原因。光這兩項不動產租賃業務缺失就開罰60萬元。
至於南山辦理利害關係人資料建檔作業,沒有建立資料庫完整性檢核機制,僅依賴申報人主動提供,導致利害關係人資料建檔有未完整的狀況,這部分則處糾正。
針對缺失事項,南山人壽尊重主管機關裁罰,虛心檢討並加強改善;未來將強化內稽內控機制、落實法令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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