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悲催!育達科大捐地闢路 20年後被判拆大門牌坊、警衛室
受少子化影響,學校經營困難,苗栗縣私立育達科技大學為減少開支,要把每年花20多萬元銜接學校「學府路」的養護工作交還鄉公所,但地主造橋鄉公所依法行政提告此路設置的學校警衛亭、牌坊和門柱等建物,妨害通行,訴請拆除還地。全案苗栗地方法院審結,法官認定學校無權占用,判決校方敗訴。
對此,校方表示,上周已收到判決書,基於維護校園安全,且未影響公眾利益,會舉證上訴保住這些校門等建物。造橋鄉長黃天貴則表示,暫時不會強拆,等程序完成後再與學校協商,也會善盡道路養護之責。
育達科大公共事務中心主任陳進喜表示,從校外台1線銜接到學校內綜合大樓前、長約800公尺的「學府路」,原為學校私有地,2000年7月1日創校時捐贈給造橋鄉公所,並基於「敦親睦鄰」主動承攬下養護工作,包括除草、路樹修剪、人行地磚及路面修繕等。
而校門牌坊、警衛崗哨亭、鐵門等建物,早在捐贈土地前就早已施設好,並未影響交通及社區出入,只因交還養護權,卻要面臨拆除,實在讓學校無法接受,也覺得不合理,會再上訴二審提交相關文件,據理力爭到底。
陳進喜強調,目前師生4000多人,含幼兒園師生80多人及外籍住宿學生上百人,若沒有警衛及鐵門等守護設施,安全堪虞,且破壞校園規劃的整體性。
鄉長黃天貴表示,公部門必須依法行政,養護權的開支也要有依據,基於公有土地處分權責,與校方協商多次仍無解套辦法才提告,希望透過法律依據,完成移交等相關程序。他也強調,公所暫時不會強拆建物,未來等司法落幕後,再與校方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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