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新聞
test
0:00 /
0:00
教育部擬修法 捐款給私校抵稅可認列100%扣除額
私立科大今天建議,個人或事業捐款給公私校的抵稅認列扣除額應一致,私校認列額打折導致處境更不利。教育部長潘文忠回應,這會期將朝捐款給私校可認列100%扣除額的方向修法。
113年全國大專校院校長會議今天在台中市朝陽科技大學舉行第2天議程,上午安排提案討論。台北城市科技大學提案,希望教育部提出私立學校法第62條、所得稅法第17條和第36條的修法建議,讓個人或事業捐款給公立和私立學校的認列扣除額能一致。
根據城市科大提案提出,個人或事業捐款給公立學校,都可獲100%的認列扣除額,但捐給私校的認列扣除額則為70%、35%,公私校獲得的教育資源差異大,若制度設計使私校處境和經營更不利,可能加深私校學生面對的差別待遇。
龍華科技大學校長葛自祥也希望教育部提出修法,捐款給公私立學校的認列扣除額能一致,讓資源匱乏的私校能有更多引入外部資源的機會,也讓各界更願意把經費投資在私校上。
潘文忠回應,私校端已多次反映,希望在接受個人或企業捐助上,公私校能公平且一致,經過這幾年持續和財政部相關單位討論,如果能回到私立學校法處理會比較單純;近期經過行政院召開會商,已有明確共識,會支持透過興學基金會捐款給私校可認列100%扣除額的方向,希望這個會期能加速修法,並獲得新國會的支持。
延伸閱讀
贊助廣告
商品推薦
udn討論區
共 0 則留言
規範
- 張貼文章或下標籤,不得有違法或侵害他人權益之言論,違者應自負法律責任。
- 對於明知不實或過度情緒謾罵之言論,經網友檢舉或本網站發現,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 對於無意義、與本文無關、明知不實、謾罵之標籤,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標籤、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下標籤。
- 凡「暱稱」涉及謾罵、髒話穢言、侵害他人權利,聯合新聞網有權逕予刪除發言文章、停權或解除會員資格。不同意上述規範者,請勿張貼文章。
FB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