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大學、高雄大學合併 重協商
全國已有8所公立大學成功「公公併」,高雄大學、中山大學4年前卻因併校校名沒共識而破局。本報掌握,兩校高層近來在餐敘中重啟話題,高雄大學校長陳月端也發布校內信證實談併校,前提是校名維持「國立中山大學」,預計21日舉辦說明會,有望成為國內第9所「公公併」案例。
教育部則表示,尚未接獲兩校合併計畫書或相關函文,提醒若有合併規畫,應落實校內溝通程序,召開校內公聽會、說明會或座談會,並經由學校校務會議通過後再提出申請。
目前國立大學有8件合併案;私立大學則有法鼓文理學院、康寧大學等兩件合併案,共計10件。公私併受限法規、校產處置,連教育部長潘文忠都認為很難,至今無成功案例。
一名高雄大學網友昨在匿名社群平台揭露「中山大學來函兩校合校」,這份2月13日函文指出,針對合校議題重申兩大原則,一為本校以存續合併為前提,合併後之校名維持以「國立中山大學」名稱,兩校合併將依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第11條辦理。
據了解,陳月端日前發布校內信,信中指出,高雄大學2000年創校以來,已成為南部學術重鎮之一,但學校是中型大學,發展上有極限,長期以來持續與中山大學討論合校議題,但一直無下文,直到2019年第39次校務會議通過與中山大學合併,但校名沒共識,導致合校無法進行。
陳月端指出,將在21日下午舉辦校內說明會揭露訊息,兩校將在實質對等基礎上展開協商。她也自曝,將不連任校長,會以身為法律人及當初競選校長的承諾,在合校議題上保障學校教職員工生及校友權益外,也會向外開展資源。
中山大學則表示,高雄大學2月6日來函,希望中山大學提供幾年前對於合校議題評估的決議,學校為此於13日回覆高雄大學,說明合校議題是以存續合併為前提,合併後仍維持「國立中山大學」名稱,並依國立大學合併推動辦法內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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