避免卡管案再現 台大今開會修改校長遴委會組織要點
台大校長管中閔參選到上任校長期間遭遇諸多爭議,2019年教育部為此修正「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台大今天上午針對這項新法規舉行臨時校務會議討論修正「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草案,落實資訊公開、遴選委員利益迴避等原則。
教育部2019年修正「國立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辦法」,校長遴選委員若與候選人有利益關係,務必揭露涉及遴選公正性的資訊揭露,減少爭議。此外,遴選校長由臨時組成的遴選委員會負責,不過各校可成立協助遴委會運作的工作小組,作為遴委會的幕僚單位。
台大今舉行校務會議修正「校長遴選委員會組織及運作要點」,校方提出的修正草案,擬規範遴選委員會由21名委員組成,任一性別不得少於三分之一;遴委會教研人員代表中,教師不得少於6人。此外,從教育部新法上路,也就是2019年8月起算,同一人連續受聘擔任台大校長遴選會委員,只能以一次為限。
台大擬規定校長遴選委員擔任條件,委員若成為校長候選人,就喪失資格;委員若因故無法參與遴選作業,或與校長候選人具配偶、三等親內的血親或姻親,或與校長候選人有學位論文指導的師生關係,或有其他具體事實,足以認定其執行職務有偏頗之虞,應解除職務。
另外,台大擬規定校長候選人揭露多項資訊,包括學位論文名稱與指導者姓名,以及在遴選表件收件截止日前3年內,曾擔任營利事業董事、獨立董事、監察人等相關職務的細節。
校務會議與會代表、台大電機系教授吳瑞北提案,指校長遴選會包括9名校友及社會公正人士,占很高比重,應該擴大參與,也就是徵求各地校友會議決或20人以上校友連署推薦,並選出10名推薦人選提交校務會議進行投票,組成評選委員會,並由校務會議選任代表作初步評選提名。但經校務會議全員投票,反對票多於同意票,提案未過。
吳瑞北表示,上屆遴委會的9名社會公正人士代表中,其中4人由各院推薦,另5人由校友總會和行政會議推薦,實際上就是由前校長和現任校長主導提出,缺乏民主機制。上屆委由陳維昭、梁次震、蔡明興、蘇慧貞、彭汪嘉康提名社會公正人士,就有企業界偏多、專長偏於單一領域的問題。
另有會議代表發言表示,此案茲事體大,不宜今天就決定。但提出修正草案的台大人事室主任林忠孝說,管中閔已宣布不續任台大校長,任期只到2023年1月7日,校方要在管卸任前10個月組成遴選委員會。若今天未議定這項修正案,恐影響後續遴選期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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